说张药师光着也不准确,实实在在的,他身上还有一件金光闪闪的马甲呢。
除此之外,脖子上还有一圈衣领,脚上还有穿着一双露着脚趾头的“五星布鞋”,十根脚趾正在局促不安中上下蠕动着。
但说光着也准确,因为他的头发、眉毛以及全身汗毛都被火燎了个干干净净,如同一只脱毛老鸭,在等待进入烤箱。
正如耿憨所形容的,现在的张药师在浴火重生下已经变得白里透红,红里透青,青里透紫了。再集齐几种颜色,他演葫芦金刚都不用化妆了。
原来张药师那身大火把他的衣服全烧得碳化了,又被寒冰符一冻,变得如同烤薯片般干燥酥脆,加之重量又轻,随意一拍则脱身而去,飞上了青天。
丁广三人戏谑的盯着张药师,张药师一会拿手遮着上面,一会又把手移到下面,他真恨不得自己有三头六臂。
“看什么看,没看过啊!”张药师终于一嗓子吼了出来,丁广吓得身子一弹,这才反应过来,一时气氛尴尬,似要凝结成冰了。
丁广轻咳一声,说道:“张哥你看,这里的气流都是向上的,我没骗你吧,你的衣服不是都飞上去了吗?”
张药师嗔怒道:“你还好意思跟老子提衣服!”
丁广嘿嘿一笑,指着木队长说道:“他身上不是有一件衣服吗?我们三兄弟大仁大义,还能让你光着回连山城吗?好歹你也是连山城的大英雄好吗?
听到丁广如此说,张药师脸色好了些。原来丁广弄倒木队长的过程十分简单,他要张药师把自己身上那块德化府府牌递给木队长,木队长见到这枚府牌后一直在琢磨“大人“的意图,而张药师则跪在地上开始撒蒙汗药粉。
张药师在掌中早就藏了一把蒙汗药粉,他借着擦汗和扇风把药粉撒了出去。
他们距离火洞很近,热气升腾,于是这些蒙汗药药粉就顺着热气往上钻入了木队长的鼻子里,木队长做梦都想不到丁广四人会在完全不碰到自己的前提下实施“毒攻”。
这也难怪,这个仙界修仙体系虽发达,但毕竟不是人人上学,所以接触不到这么简单的物理常识。
其实木队长并不蠢,从他很快发现张药师就可见一斑,张药师最大的漏洞在于他一边喊热一边却移动到了火洞附近来等待木队长接府牌。
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马上被木队长察觉到了。而他后退远离木队长只是一个导火索罢了。
不过丁广原本也打算让木队长发现的,从而可以借力移动大石,只是张药师犯的错过于低级了。
如果是换了耿憨来实施投毒的话,他应该能处理得更为从容。耿憨老实归老实,但头脑清楚,而且执行力也非常不错,是难得的儒将型人才。
吴华则刚好相反,看上去清秀斯文,但灵魂里却有股子兽性,敢冲敢打,属于猛将型。
四人走到木队长身边,丁广蹲下身子从他怀里摸出了那枚德化府府牌,另外又从他腰间摘下木队长身份玉牌,这玉牌跟仙朝官员的玉牌并不一样,上面没有文字,只有一些奇怪的纹路。
丁广心想,叛军毕竟是叛军,在仙朝的地界上还是见不得光,连名字和职位都不敢刻在玉牌上,生怕暴露叛军内部的任何信息。
丁广又摸了摸木队长的衣服,入手滑腻,犹如丝绸,他对这套黑色皮甲很是感兴趣。
木队长为了阻止大石飞向火洞,他几乎跑到了火洞边缘,按道理说他比张药师更接近火洞,但他的衣服却只有一些边边角角着了火,而张药师的衣服则烧了个精光,显然木队长的衣服绝不是普通货色。
丁广三两下就扒光了木队长,这是一套颇为贴身的劲装,外面是一件皮甲,整套衣甲极轻,拿在手中恍若无物。当然,说贴身是相对丁广的身材而言。除此之外,在木队长的衣服里还发现了一支小剑,一个灵石袋。
那支小剑比吴华的游江剑稍大一些,但作为匕首还是嫌小,张药师拿着端详了半天,忽然“咦”的一声,丁广三人转头都看向了他。
张药师沉吟道:“此剑灵气不错,有升级的潜力,值不少灵石啊。叛军一个小小的队长居然有这么好的东西。”
丁广听到此剑值钱,顿时神采飞扬,实在是穷怕了。
他拿着剑思忖了一会,然后递给了耿憨,说道:“给这个小剑取个名字吧。”耿憨大喜,这小剑的原始材料也许比不得吴华的游江剑,但是它有灵气,未来可以升级,说不定以后还能飞剑伤人呢。
耿憨拿着小剑看了又看,摸了又摸,脸上喜滋滋的十分高兴,过了一会说道:“这剑小,又是来自木队长,就叫小木剑吧。”这名字土到掉渣,但以耿憨的文化水平来看,他也就能取这种烂大街的名字了。
耿吴二人都有了不错的小剑,于是那把李死鬼匕首终于顺理成章的到了丁广的手里。丁广怀里已经塞满了各种东西,实在匀不出地方了,只好把匕首挂在了腰间,反正这匕首的装饰作用本就远大于砍人作用。
丁广把木队长的灵石袋提着一倒,从里面滚落出几颗黄色灵石来,从个头来看,都是半两灵石,一共是十一粒,其中有一粒略大,呈暗红色,很是好看。张药师又是“咦”的一声,似乎极为吃惊。
吴华问道:“我们这次是不是发财了?”
张药师不答,捻出那粒暗红色灵石仔细端详起来,少顷,他吁出一口气,点了点头道:“这次是真发财了,这十粒半两灵石是土属性的,不算什么,唯一奇怪的就是北岛郡不产土属性灵石,木队长是从哪里带过来的吧。”
“倒是这枚灵石”,张药师晃了晃手中暗红色灵石,继续说道:“首先这是一枚真正的下品灵石,也就是一两灵石,在仙朝大陆上这种下品灵石只在修仙者内流通,是修仙者购买东西的最基本的灵石单位了……”
丁广闻言拿过这枚灵石在手上掂了掂,也没觉得它比半两灵石重多少,看来二者主要区别不是在重量,而是在仙灵气的含量和纯度,听张药师的意思,仙界应该还存在中品灵石或者上品灵石。
要是能搞一块上品灵石回家,想不发财都难啊。
只听得张药师继续道:“我一开始还以为这是一枚普通的火属性下品灵石,但颜色似乎又不对,火属性灵石是鲜红色的,而它是暗红色的,所以,我推断它应该是一枚极其少见的电属性灵石。”
吴华一把抢过这枚电属性灵石,在手中摩挲了一会,问道:“雷电属性?那我怎么没被电到啊?”
张药师白了他一眼,说道:“是电属性,不是雷电属性,电属性本质是属火的,而雷属性本质是属金,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丁广又把电属性灵石抢了过来,笑眯眯的装入灵石袋,他懒得去分辩什么属性,在他耳朵里只听到“极其少见”四个字,俗话说物以稀为贵,这就是钱啊。
这次行动有惊无险,收获却大得出乎意料,丁广心中这个得意啊,恨不得当场哼个小调。
丁广脱下身上的两套衣服,只留着金蛛丝马甲,然后先把木队长那套黑衣穿上,再把皮甲套在外头,顿时觉得神清气爽,安全感大增,这件衣服穿在身上极其舒服,不冷不热,不大不小,活动自如。
随后,丁广又把叛军士兵的衣服套穿在外面,这里毕竟是两军交战的阵前,还是要小心点。
然后把褪下来的闲云宗衣服丢给了张药师,张药师很是火热的看着丁广身上那件黑色衣甲,但仍是无奈的接过了丁广的衣服。
“啊哟!”丁广突然一叫,把其他三人吓得不轻。吴华嚷嚷道:“广哥你能不能老成持重一点,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丁广不理吴华,只是急道:“张哥,你身上的东西都被烧光了吧?”
张药师闻言得意的一笑,从他那件金蛛丝马甲里掏出一堆东西,说道:“我会像你们这么败家吗?我的东西都是贴身收藏的。”
丁广大喜,一把抢过张药师手中的东西,翻了翻,发现不过是十几张符箓而已。
不一会,丁广从中捻出一枚圆乎乎的、用布条裹住的东西,喜形于色。
张药师叫道:“哎,你干什么,这是那粒炼废了的血魔锻体丹啊。”
丁广笑道:“我正是要这粒血魔丹啊。”张药师会意,说道:“你是要给这木队长吃?干嘛搞这么麻烦,对这样的人,直接杀了不就好了吗?”
丁广答道:“我还是不习惯杀人,但这木队长为人残忍嗜杀,若是任由他好端端的回去,恐怕他以后会屠杀更多仙朝的百姓,喂他吃了这枚血魔丹,他会散功,也让他尝尝做普通人被人轻贱的滋味,这比杀了他要更好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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