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明新帝国

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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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各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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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草原呈现出了一派秀丽的景象,这跟冬季的天寒地冻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美。

三千骑兵呈一条长龙驰骋在这广阔的草原上,在苍穹之下形成了一道淡淡的尘雾带。

这里是世界上最好的草场,也是漠北最大的草场,无数鞑靼人在这里生存繁衍。到处都能看到成群的马和羊,在农奴的保护下,悠闲地吃草。

而在道路两边,现在也被开发出来了一片片的农田,这里种植的全部都是小麦。虽然因为气候寒冷,产量不高。

但是因为有大明超出关内一半的价格收购,许多部落首领都愿意让那些农奴在放牧之外来为他们赚取更多的利益。

跟关内不同,漠北的草原依旧是农奴制度,强大的部落首领享尽荣华富贵。但是那些农奴不仅难以吃饱,连生命都不是属于自己的。

即便是如此,这些农奴也不愿意逃跑,因为现在的草原,还是野狼的天下。它们是这片草原的霸主,就连山林里面的老虎,黑熊,也不敢跟它们作对。

离开了部落的保护,他们就只能成为野狼口中的食物。

在这支三千人的骑兵队伍前列,武安侯郑亨志满意得地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面。

这是来自西域的汗血宝马,比寻常的蒙古马要高了一大截,虽然长途耐力不如蒙古马,但是速度却要快了一大截。

从永乐十二年北征,郑亨留在这片土地上的时间已经进入了第七年。

这七年来,他成为了整个大明武将勋贵们最羡慕的对象,因为他的手里控制着整个北明山铜矿,还有依靠这个铜矿被汇聚起来的百万百姓。

银子,他这些年已经捞取了许多,甚至多到让他害怕。

他也一直想要申请回调,因为他知道自己实在太招人恨。

北明山铜矿给大明每年要供应超过二十万两金子,还有亿万两纯铜。而负责镇守这里的骑兵,每年除了俸禄,还可以分到五分的补助。

郑亨即使一分不贪,每年也可以净落万两黄金。

这收益太过惊人,让他拿的甚至觉得烫手。

但是因为当初让他镇守这里的朱瞻基出海,朱棣也没有更合适的人能代替他,所以他一直留在这个位置上。

钱他已经赚够了,他现在更想跟柳升一样,将自己的武安侯,能够改成叫武国公。

现在,机会终于来了。

太孙归国,然后监国,陛下西征。

他原本只想能够卸下这份重任,回京述职,然后用金子讨得朱瞻基的欢心,给自己安排一个清贵的职位,享几年福。

但是没有想到,北路军主帅的职位,竟然就这样幸运地落在了他的头上。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这样的期望,因为他已经让其他人嫉妒了好几年,不管怎么看,这个职位都似乎与他无关。

但是偏偏现在就是他。

而这一切,他很清楚,都是因为太孙在中间替他说话。

作为最早投靠朱瞻基的武将,他这些年跟朱瞻基的接触反而最少,这一直让他有些惴惴不安。

但是现在他能获得领军大权,说明太孙殿下依旧信赖他。

通过朱瞻基的书信,他也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能取代柳升,成为北路军的主帅。

朝廷需要的不是一个只会打打杀杀的将领,而是需要一个运筹帷幄,能将大明北部,包括西北各部落笼络住的将领。

虽然郑亨觉得朝廷在西北耗费太大的精力不划算,那里太穷了,根本没有太多的利益,付出大于回报。

但是这件事却是他擅长的,他也有把握能够将那些部落全部分化收服。

这种信心来自于他这些年在北明山铜矿,与漠北各族的交往,能够将北明山这块大肥肉牢牢控制在朝廷的手中,不仅依靠的是十万骑兵的威慑,更是靠他高明的手腕。

在他看来,其实草原民族比大明人更加容易统治,他们心思单纯,屈服于强者,没有太多的花花肠子。

一手拿刀,一手拿糖,软硬兼施,就能很好地控制这些人。

接到让他担任北路军主帅的消息已经三个月了,郑亨依旧没有前往西北就任,这不是违抗军令,而是故意为之。

大明在北部大约有二十万骑兵,除了北明山的十万,另外又五万在北平,宣府一带,有五万在辽东至开平前屯卫一带。

郑亨要抽调十万前往西北,这些士兵即使不统一训练,也需要重新进行编营。

更主要的是,他不仅要带大明士兵前往西北,更要从已经归附的瓦剌,鞑靼,还有朵颜三卫里面抽调骑兵。

一方面是要消耗他们的军力,不让他们坐大。另一方面也是平衡漠北的兵力,不至于大明士兵抽调以后兵力空虚,让他们有机可乘。

但是,给他们报酬,让他们这些人干活容易,给他们报酬,让他们卖命,可就难了。

郑亨这几个月恩威并济,一边威胁,一边利诱,这才终于将各部落说服,他们一共可以抽调三万骑兵,三万仆从兵。

而黑山头(呼伦贝尔),就是他最后一处目的地。

两百年前,铁木真将黑山头分封给他的大弟拙赤·哈撒尔,其余部分分封给他的二弟合赤温·额勒赤及外戚德薛禅家族,岭东地区(大兴安岭以东)分封给他的幼弟帖木歌·斡赤斤。

两百年的风风雨雨,蒙元人已经失去了大部分了岭东地区,这片草原虽然依旧被蒙元部落控制,但是也是屡换主人。

永乐七年,鞑靼部阿鲁台和傀儡大汗本雅失里率兵出击瓦剌,被马哈木等击败,退走胪朐河(克鲁伦河),黑山头这片茂盛的草场,就成为了鞑靼本部的天下。

阿鲁台虽兵败,但未遭受重大打击,仍自持力强,与明王朝为敌。七月,杀死明使郭骥。

八月,朱棣命率10万骑征阿鲁台和本雅失里。丘福孤军轻进,在胪朐河上游被阿鲁台和本雅失里打败,全军覆没。

这也是大明建国以来,最大的一场失败。朱棣大怒,将丘家全家削爵流放。

永乐八年三月,朱棣率五十万大军征讨阿鲁台和本雅失里。

阿鲁台与本雅失里分裂,本雅失里率部西走,阿鲁台则率部东奔。明军首战本雅失里,蒙古军大败,本雅失里仅以7骑脱走,西入瓦剌。

朱棣复率兵向东,大败阿鲁台部于兴安岭,占领黑山头。同年冬,阿鲁台被迫遣使贡马,与明朝修好。永乐十一年,朝廷封阿鲁台为和宁王。

第二次东征,也就是永乐十二年,这是太孙殿下首次在战场上发出自己的声音,也是大明火器的第一次大规模应用。

这一战,打的瓦剌部死伤无数,仓皇而逃。

而后鞑靼部阿鲁台趁机西进,擒获马哈木,并且将马哈木送给了大明。

马哈木在应天府被斩首示众,瓦剌势力大损,一部分部落西逃,另一部分归附大明。

阿鲁台想要趁机捡便宜,但是大明在漠北建立的北明山据点,却让他的计划落空。

这几年来,大明兵力越发强盛,特别是在火枪被全部列装之后,鞑靼人现在根本没有了造反的念头。

郑亨却很清楚,阿鲁台非良善之辈,此人就是草原的恶狼,他现在臣服大明,不过是因为势不如人,要是给他机会,他会成为大明的心腹大患。

这几年来,他一直大力压制鞑靼本部,扶持其他部落。

阿鲁台不过是蒙元化的突厥人,他与蒙元本部的大小部落并不和谐,抓住这点在各部进行宣传,让阿鲁台不敢随便造反,这才是郑亨这几年能保持草原稳定的基础。

当眼前出现了一片宽阔的湖泊,还有湖泊边那如林的军旗,郑亨才长舒了一口气,一直板着的脸也变的轻松了起来。

这次为了说服阿鲁台出兵,他已经耗费了大半个月。

阿鲁台虽然允许他带兵进入黑山头,却只让他携带三千人。为了不让阿鲁台恐慌,他遵从了对方的意愿。

但是,他也不能不防,这近两万骑兵驻守阔滦海子(呼伦湖),就是对阿鲁台的威慑。

这支骑兵全部都是火枪手,虽然只有两万人,但是即便是面对鞑靼本部的五万骑兵,也能占据绝对优势。

虽然知道阿鲁台不敢动武,但是毕竟是自己的命,携带三千人就闯入他们的本部,这也算得上是冒险了。

但是一切还算顺利,在近半个月的扯皮与威慑,外加利诱的紧逼下。阿鲁台终于点头,愿意派出一万骑兵,一万仆从兵,随着大明大军一同西征。

虽然只是两万人,但是对人口本就不足的鞑靼人来说,这已经是阿鲁台一半的兵力。

能够让他派出如此多的人马,郑亨也已经心满意足了。

他顺利归来的消息一早就通过滑翔翼讯号兵传了回来,大帐这边也是早已做好了准备。

待到郑亨率领骑兵回到大帐外的战壕前,他的儿子郑能已经率领其他部将等候在路边。

郑亨虽然性格中正平和,却领兵甚严,在军营中,郑能也不敢以父亲相称,而是唤以大帅。

“大帅,如你今日不回,孩儿也要派人去寻你。今日收到殿下来信,阳武侯薛禄将会接替大帅之位,如今薛禄携带六千新训幼军,预计下月抵达北明山。”

“阳武侯薛禄……”郑亨皱了皱眉头,忍不住说道:“此人愚鲁无智,殿下怎会安排此人前来北明山?”

长史周旭摇头笑道:“大帅此言差矣。这薛禄能从一籍兵,晋升到阳武侯,岂是寻常人物能做到的?这些年来,除了在纪纲面前吃过一次亏,还有谁在他面前占过上风?此人看似愚鲁,实乃大奸似忠啊!”

郑亨早些年靖难之役时与薛禄打过交道,此后近二十年,两人天各一方,从来没有接触过。

听到长史提醒,他又皱着眉头沉吟了一番,才说道:“仔细想来,却是如此。我只是闻听他与纪纲争一美貌女道士,被纪纲用铁瓜砸破了脑袋,差点一命呜呼,以为此人是莽撞之辈。

但是能从一个小兵,晋升到如今的侯爷,又受到殿下重视,显然不是泛泛之辈。能儿,派人收集薛禄情报,在他抵达之前,我要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郑能躬身应是,又道:“昨日收到工部郎中陈诚派人送来的信件,父亲军令顺利抵达嘉峪关,各军卫已经开始准备,迎接西征大军。不过最少还要三月左右,才能布置完毕。”

郑亨这次顺利而归,心情愉悦,笑着说道:“先回大帐再说,如今鞑靼部已经统一出兵,只能天气乍寒,就一路西进。”

虽然在朝廷的公文中,要求郑亨过年以后出兵,但是郑亨绝对不敢真的那个时候才出兵。

此行一去数千里,中间随便什么事耽搁一番,误了战时,那他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在他的计划里,过了秋收就要出兵,而且所有人轻车简从,一路上让各军卫提供补给。

这样可以省下了出兵的耗费,不用携带太多补给。但是对沿途的军卫来说,要提供十几万人的补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能够用三个月的时间将各地需要的补给送过去,就已经是快的了。

回到大帐歇息了一刻,灌了半壶茶,郑亨这才歇息了过来,揉着大腿说道:“不服老都不行了,这才骑行了半日,双腿就沉重如斯。”

周旭笑道:“大帅正值华年,岂可言老,在下还想跟着大帅身后,也能驻守一方,此生方可无憾。”

闲叙了几句,郑亨坐直了身体,其他将领也立即站定。

一条条命令被郑亨发了出来,大军就立即收拾行囊,布置防务,今日收拾妥当,歇息一晚,明日天亮就拔营回返。

待属下将士一一得令离开,营中只剩下长史周旭,郑能这才低声说道:“父亲,殿下安排阳武侯接任父亲,这接下来什么章程,还请父亲示下。”

郑亨摇了摇头说道:“你啊,还是眼界太窄。让为父驻守北明山,这是殿下对为父的嘉奖。万万不可有将北明山视为己物之想。

不管是阳武侯,还是其他人,一切都按照章程走,不可徇私。另,这几年攒下了五万两金子,拿出两万两,直接存进发展银行,另三万两存进商业银行。

三万两金子,就是三十万两银子,数年之前,为父何曾想过能给你们留下这么大一份基业,该满足了。”

郑能虽然有些不舍,但是知道如今必须要这样干。朝廷如今禁止大额金银转运,他们郑家之前挣的家业,又全部就在北明山,现在想要自己运回大明都难。

五万两金子,这也太惹眼了。上交两万两,太孙殿下应该就不会盯着剩下的三万两了。

郑能低声应下,又说道:“那这北明山,今后就不管了?这么大一份……”

“闭嘴!”郑亨瞪了儿子一眼,望向周旭笑道:“这下子还是经历的少了,缺了一些眼界啊!”

周旭笑道:“北明山原本引人嫉妒,但是这两年却没有人在背后诋毁大帅,大帅可曾想过为何?”

郑亨笑道:“自然是南洲,西洲的消息传回,把那些人的眼睛都吸引了过去。”

周旭又问:“大帅可曾想过也出海去占一大片地方?”

郑亨苦笑道:“我连坐上河舟都吐的天昏地暗,如何能出海?”

“那极西之地呢?或者撒马尔罕呢?”

郑亨眼神一凝,忍不住压低了声音问道:“晨光想说什么?”

周旭也正容说道:“那林三,唐赛儿夫妇不过是一乡村农夫,殿下就能许一城主之职,伯爵之衔。虽然一切要从头开始,却也有了奋发目标。

如今我大明对帖木儿国用兵,大帅又贵为我北路军主帅,难道就没有想过,如果打下撒马尔罕,该怎么做?”

郑亨沉吟不语,周旭却又说道:“陛下不会在西域久留,打败了帖木儿国,等陛下回返,这西域万里,自然需要一可靠将领统率。大帅如今已经在这北明山经历多年,通晓与异族相交。

若属下预料不差,大帅身为北路军主帅,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这撒马尔罕,今后怕是会让大帅驻守。所以,属下建议大帅,这金子就不要上交了,留下作为今后的发展本钱。”

郑亨大为意动,他很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被选为北路军主帅,就是因为他擅于跟异族打交道。要不然,论起打仗,这朝中比他强的人不知凡几,怎么也轮不到他面前。

如今其他人的眼睛都盯着南洲,西洲,这西域,怕是也没有人会跟他抢。

这样想来,他今后镇守西域,有很大的可能。

畅想了一会儿,他抬起头说道:“不,如此看来,这金子不仅不能留下,还应该全部交给殿下。那西域产金,黄金都不是稀缺之物。但是丝绸,香料,瓷器这些,才是真正稀缺之物啊……

还有,自十三年起,西域各国开始大量栽种棉花,如今西域的棉花大部分都要万里迢迢运回大明。若是能得殿下允可,直接在西域织布,这可是要比一座金矿还要值钱的多。”

越说他越是兴奋,望向了郑能说道:“能儿,趁着还没有出兵,我要你带着一队人马,押运黄金回京,要把黄金直接交到殿下的手里。在殿下面前,无需隐瞒,直接表明我郑家想要镇守西域的想法,看看殿下怎么说……”

虽然话是这样说,但是郑亨并没有指望郑能可以办好这件事,因为一切都要靠他在信里跟朱瞻基坦白。

虽然郑能这个儿子在郑亨看来,有些过于耿直,但是他很清楚,朱瞻基就是喜欢这样耿直性格的人,说不定还能因此获得殿下青睐。

培养下一代跟殿下的感情,这才是郑亨的真正目的。

第二日大军拔营而归,因为全部是骑兵,只用了三日时间就返回了北明山。

郑亨又筹备了几日,让郑能带着三百私兵,与银行的运金车一同返回大明。

而在同一时间,薛禄带着家族的子侄,还有六千新训练出来的幼军,在应天府阅江楼码头,从朱瞻基的手里接过了送行酒。

虽然早就得到了命令要他到北明山接任郑亨,但是因为幼军的训练没有完成,而朱瞻基一定要求他带上六千幼军,所以才耽搁到现在。

朱瞻基的幼军,几乎全部都是从江淮一带募集的可靠兵源,每个人都是家族次子,幼子,家族兴旺。

他们从年后就开始训练,跟以前不同的是,他们首先训练的不是体力,不是武技,而是队列。

这一切跟羽林卫学的训练相差不大,只是没有羽林卫学的文化课,也没有羽林卫学的专业课。

羽林卫学是朱瞻基按照后世的军校设置,一切以服从命令为宗旨,进行的后世的先进教育方式。

这些幼军在综合素质上当然不能比,但是经过了近半年的训练,每个人都有后世新兵的标准。

他们懂得遵守各种命令,懂得各种规章制度,更懂得了在战场上协同作战。

这样的兵,在大明来说,已经算是精兵了。何况他们全部配发的是火枪,即使体力弱一些,也几乎是毫无对手。

北明山在朱瞻基的心里越来越重要,那里不仅仅是一座金矿,更是朱瞻基殖民西伯利亚的桥头堡。

这六千幼军分由十二个羽林卫学出来的千总带领,他们将会在整个北疆,到处熟悉情况,绘制地图,为未来的大移民做准备。

该交代的话已经都说了,薛禄将酒盅里面的酒喝完,把酒盅揣进了怀里。这才躬身拜道:“殿下请放心,臣到了北明山,定当为大明守好北大门。那些蒙元部落听话则以,不听话就用他们的血洗干净我大明的刀。”

朱瞻基笑道:“别给我装糊涂,我让你去不是让你杀人的,胆敢乱杀无辜,我先把你脑袋摘了。好好赚几年钱,挣点家底,回头到南洲也好,东洲也好,去给我再卖命去。”

薛禄哈哈大笑道:“臣这条命早就是殿下的了,我薛家二十三口,唯殿下马首是瞻。”

然后,他双膝跪了下来,向朱瞻基磕了三个头,这才起身道:“殿下,臣去了。”

朱瞻基点了点头,右手一扬,码头上的三门火炮,就被依次点燃,发出三声巨响。

而薛禄登上了旗舰河舟,升起了行军旗,在鼓乐声中,船队依次离开了码头。

薛禄从怀里掏出了刚才藏起来的酒盅,这本来应该直接在地上摔碎,寓意岁岁平安。

将酒盅递给了他最喜欢的小儿子说道:“收起来,以后这个小酒盅,在殿下面前,可能就能救一条命。”

(今天晚点还有六千,补前天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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