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兴手中握着那本发黄的医书,指节都有些天泛白,心神激动。
这又是一本神医书啊!恩师对我真是恩重如山,毫无保留!
抬头看向林宇的眼神里,又惊又喜,还有感动。
跟着师傅学医这么久,从扬子小镇,到如今江陵城寸土寸金的大街上。
师傅竟真的给他盘下这么大一间铺子,还直取名了“宋兴诊所” 。
“师傅……” 宋兴嗓子发干,半天憋出一句,“我…… 我一定把这铺子经营好,不让您失望!”
林宇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随意却带着肯定:“这铺子就是给你开的,用你的名字,合情合理。好好做医生,江陵城的病人多,把你学的本事都使出来,别丢我的脸。”
宋兴重重点头,把医书贴身收好,转身就开始收拾诊台,擦药柜,动作麻利且熟练。
牌子刚挂出去没半个时辰,就有路过的人探头进来,先是问了两句诊费,见林宇报的价钱比城里其他医馆便宜一半还多,当即就有个捂着肚子的老汉坐了下来,说自己闹肚子好几天了,吃了药也不见好。
宋兴上前搭脉,问症状,开方子,一气呵成,林宇在旁边看着,没插话,只偶尔提点两句药材的配伍。
不多时,又有几个病人进来,有崴了脚的,有咳嗽不止的,小小的诊所里,竟一下子热闹起来。
“师傅,徒弟的医术怎么样?没给你丢脸吧!”宋兴高兴的说。
“师傅的医术你已经学了九成,但是不可骄傲自大。要一如既往的好好的学习斟酌。同时我告诉你。”
林宇顿了一会说道:“为人治病的时候,首先要分清楚病因病情,中医讲究的是阴阳五行,寒热往来。
治病的时候要用最便捷最快速的方法解除病人的痛苦。还要根据病人的状况选择是用针灸还是用推拿按摩,还是要用药石还是要用手术。”
“嗯嗯,师傅我知道了,谨听师傅的教诲。”
宋兴心情激动且澎湃,师傅毫无保留的将自己的本事都教给了他,他可不敢懈怠,更不敢骄傲自大,一定要将师傅的医术发扬光大。
周子若走了进来,正见宋兴给一个孩童扎针,孩童不哭不闹,扎完针没多久就不咳了,孩子娘千恩万谢,塞了几个铜板,宋兴推了半天,只收了该收的数目。
“林大哥,忙完没?该吃中饭了!” 周子若喊道,“醉仙楼饭菜已经做好了,比家里的好吃!”
宋兴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师傅,你们去吧,我在这儿看着,万一有病人来呢。”
“怕什么?又不是关门,去坐坐,也认识认识醉仙楼的人,以后在江陵城混,多个朋友多条路。” 林宇说着,扯了宋兴一把,“走,又不让你掏钱。”
武小妹闻言跟在后面,她倒想去醉仙楼看看。
醉仙楼能跻身大唐第三酒楼,名扬海外,总该有过人之处,她倒要瞧瞧,什么样的菜,什么样的酒,能让这么多人趋之若鹜。
几人出了诊所,往醉仙楼走,不过一条街的距离,眨眼就到。
门口的伙计见周子若,忙不迭地迎上来,一路引着往顶楼走。
再登醉仙楼。
醉仙楼的顶楼本就是只招待贵客,尤其是北面靠窗的位置,更是视野绝佳,平日里不轻易对外开放。
上了顶楼,推开门的瞬间,武小妹就愣住了。
眼前是开阔的观景台,临江的一侧全是落地的木窗,此刻窗户大开,江风裹着水汽扑面而来。
扬子江的江水滚滚东流,江面宽阔,白浪翻涌。
远处江天一色,连江上的船帆都小成了一个个黑点。
脚下是江陵城的繁华市井,叫卖声、车马声隐隐传来,与江水的涛声交织在一起,竟生出一种睥睨天下的气势。
宋兴更是看呆了,他这辈子从没站过这么高,见过这么壮阔的景象,嘴巴张着,半天合不拢:“师…… 师傅,这…… 这也太好看了吧!”
林宇倒淡定,他来过几次,熟门熟路地找了张桌子坐下:“坐吧,尝尝醉仙楼的招牌菜。”
武小妹的目光却没停在江景上,她的视线落在了窗边的墙壁上。
那里挂着一幅字,墨迹淋漓,笔锋苍劲,写的正是《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一字一句,像重锤砸在武小妹的心上。
她是女帝,执掌大唐数年,见过的诗词歌赋数不胜数,可从未有一首,能像《临江仙》一样,道尽世事沉浮,英雄起落。
那字里行间的豁达与沧桑,悲愤与激情,绝非寻常文人能写得出来的,得是见过天地,见过众生,见过生死的人,才能有这般心境。
她的呼吸都慢了半拍,转头看向林宇,声音里带着些许认可:“夫君,这…… 这首词,是你写的?”
林宇摸了摸鼻子,打着哈哈,没打算说实话。
总不能告诉她这是自己抄的吧?
那自己在她眼里的形象,怕是得从 深不可测”变成 偷鸡摸狗了。
他点点头,轻描淡写:“闲来无事,随手写的。”
“随手写的?” 武小妹瞪大了眼睛,满眼的不敢置信。这等千古绝唱,竟只是他 随手写的?
“真没想到夫君的才情如此高尚,这首词似乎历经万年的历史长河,夫君你倒是很牛啊!”
“嘿,也没什么了,是不是很佩服我。”他看向武小妹的眼神充满了挑衅。
武小妹只是厌恶的地瞥了他一眼。
宋兴更是惊得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他只知道师傅医术好,没想到连诗词都写得这么好,还是这么大气磅礴的词!
他看着墙上的字,又看看林宇,只觉得师傅就像个知识渊博的老先生,永远有他不知道的本事。
周子若倒是见怪不怪,她早知道是林宇在扬子江中给疯老道随口说的这首《临江仙》。
撇嘴道:“林大哥可不止会写这首诗,还有将近酒那可是惊呆了所有的人!”
说话间,伙计端上了菜,三菜一汤,还有一坛开封的女儿红。
清蒸江鱼鲜嫩入味,红烧肉肥而不腻,清炒时蔬脆爽可口,还有一碗菌菇汤,鲜得掉眉毛。
宋兴尝了一口,眼睛都亮了,一个劲地夸:“好吃!比我在家做的好吃十倍!”
林宇倒了碗女儿红,抿了一口,酒香醇厚,入喉不烈,确实是好酒,虽然自己经常喝,但是喝酒也要看心情。
武小妹却是太震惊了,这些菜的味道,和她宫里的御膳比起来只强不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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