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半个月过去,林牧的身体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脸上也逐渐出现了笑容。
或许是经历了一场生死大劫的缘故,如今的他已经不似从前那般放荡不羁,在父母眼中,变得听话了许多。
唯一放不下的,只有古玩。
因为林牧隐约觉得,脑海深处的某段记忆,似乎与古玩有关。
怎奈,即使翻遍了所有收藏,也没能从古玩中寻到任何线索。
那段空白记忆,仿佛从自己脑海中彻底抹去了一般。
又或者,根本就没有那所谓的回忆。
久而久之,林牧也只得放下执念,重新回归平淡而又枯燥的富二代生活……
岁月匆匆,转眼又是半年一晃而过。
看到父母头上的白发越来越多,许是出于愧疚,林牧竟开始主动接手家里生意。
不惑之年,也是时候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了。
需要从为自己而活,转变成为他人而活……
林家算不得大富大贵,却也小有资产。
否则又怎可能住得起大别墅,还有余钱任他收藏古玩?
年轻的时候,更是灯红酒绿,女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是个彻头彻尾的不婚主义者,生活过得那叫一个多姿多彩。
无论父母如何催婚,都置若罔闻。
如今捡回一条命,开始大彻大悟。
为了完成父母想要抱孙子的愿望,总算是答应成婚,让老两口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在朋友介绍下,开始了相亲……
神奇的是,第一个相亲对象,就十分合他心意。
女方二十八岁,父亲乃是大学教授,母亲在文教单位,算是书香门第。
最关键的是,当林牧第一眼看到对方时,就觉得似曾相识。
咖啡厅内,林牧仔细打量着对方。
柳叶细眉,眉峰微微上挑时,含着三分娇俏。
大大的眼睛长睫毛,眼波流转间水光盈盈,清澈而又明亮,仿佛倒映着美好事物。
鼻梁挺直,鼻尖圆润,看上去很是精致,又带点孩子气。
m型唇瓣没涂口红,却有着天然的粉樱色泽,唇角微翘时很是柔和,光洁细腻的鹅蛋脸上更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乌黑透亮的浓密长发披散在米色羊绒衫上,手腕还戴着一个白色发箍,显得简单而又随意。
精致典雅的五官组合在一起,有着江南水乡独有的柔和之美,还带着几分书卷气。
整体看来,年龄哪有二十七八,顶多二十岁出头,美得不可方物。
哪怕林牧很注重保养,人也相当帅气,看上去好似一个三十来岁的精英人士,可在面对此女时也难免有些自惭形秽,总觉得自己有些配不上对方。
毕竟,双方的年龄差摆在这里,好像有点老牛吃嫩草的味道……
当然,那所谓的自惭形秽仅仅只出现了一刹那,转而一股熟悉感取代,眼底深处带着几分探寻。
见林牧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女子不免有些好奇,嘴角带着浅浅笑意,声音柔和开口道:“你好,你的眼神很奇怪,似乎带着点审视意味,又有几分疑惑,这是为什么呀?”
林牧回过神来,喝了口咖啡掩饰尴尬,略作沉吟,却还是问了一句,“我们……之前见过吗?”
女子闻言,噗呲一笑,“你的对话内容很俗套,以往都是这样搭讪女孩子的吗?”
“呃……”
林牧很是无语,他是真的觉得熟悉,绝对不是套路。
更何况,以前泡妹子,哪用得着上套路?
有颜有钱,不都是女人贴上来吗?
“不好意思,我只是觉得你有些眼熟。你好,我叫林牧,你呢?”
女子伸出手来,不以为意的笑了笑,“初次见面,我叫钱静,你也可以叫我静儿。”
林牧很是坦然的伸手握了上去,手感温润柔滑,让人舍不得放手。
他总觉得眼前的女人十分熟悉,却又不记得在哪见过,心里很是疑惑。
按理说,如此出色的女人,足以让人过目不忘,不可能忘记才对。
可无论在记忆中如何搜索,却始终想不起来,当真是咄咄怪事。
或许是相互之间很合眼缘,自我介绍之后,两人就着咖啡开始谈天说地,增进了解。
经过一番交流,林牧发现对方并非是想象中那般温文尔雅,偶尔还透着几分灵动俏皮。
这让林牧感到更加熟悉。
心里虽有些疑惑,却也不好多问。
反正都已经认识了,以前有没有见过并不重要。
在他看来,这或许便是传说中的命中注定吧……
又或者,上辈子的姻缘?
仿佛脑海深处有个微弱的声音一直在呼唤,想要说点什么,却又微不可闻。
被眼前的女人吸引,林牧也就自动忽略了。
毕竟,把握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两人之间的交流很是愉快,好似有着说不完的话题。
于是乎,在这场会面三个月后,情投意合之下,两人顺利订婚走到了一起。
接下来一切都水到渠成,经过无数次深入浅出的交流,每次都要谈上几个亿生意,两人也算是知根知底。
第二年便奉子成婚,生了个大胖小子,事业也是一帆风顺。
看着儿子成家立业,儿媳既孝顺又会持家,更有了个虎头虎脑的小孙子,开始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两口成天笑得合不拢嘴,好似年轻了十几岁。
更让他们高兴的是,第二年,乖媳妇又生了个漂亮女儿,总算是儿女双全,幸福加倍。
每天都围着孩子转,又累又开心。
老林家的脾气都比较豁达,生活中虽有些磕磕碰碰,却无伤大雅,顶多算是调味品。
以前儿子不听话,操了大半辈子的心,不也过来了?
如今生活过得幸福美满,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儿子迷途知返,还娶了个漂亮乖巧的媳妇,看着孙子孙女一天天长大,老两口觉得,这辈子值了!
成年人的时间,犹如指尖细沙,想留都留不住,转眼又是十余年过去。
老两口已经到了八十多岁的耄耋之年,年轻时为了生活拼搏,难免落下病根。
加上林牧的变故,早已伤了心神,生命也逐渐走到尽头。
有时候,哪怕你再有钱,也无法从阎王爷那里抢人。
好在生命的后半段,儿孙尽孝,生活过得十分美满,并没有留下太大遗憾。
最终,一前一后在同年驾鹤西去……
莫说二老,就连林牧都快要六十了。
近二十年来,他一直都在弥补对二老的亏欠,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林牧不免有些后悔,若以前懂事一点,二老也不至于那么累。
怎奈子欲养而亲不待。
好在静儿温柔贤惠,在家相夫教子,一双儿女倒是培养得不错,没让下一代走上自己的老路,倒是值得欣慰。
又是十来年过去,林牧紧跟着政策,把生意越做越大。
到了这个地步,称得上是名利双收。
年近七旬的他,卸下身上担子,开始激流勇退,将事业丢给了各自成家的一双儿女。
自己则带着静儿游山玩水,开始享受人生。
只是,哪怕有娇妻作伴,游遍大好河山,且生活美满,林牧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尤其是在看到瑰丽的山川大河时,会妄想自己御风而行,修炼成仙。
每当这时,一旁的娇妻都会说上一句,“你这是不服老,总想着长命百岁呢!这个世界哪来的仙人?都一把年纪了,要相信科学!”
听到这番话,林牧很是无奈,不禁苦笑起来。
或许吧……
有时候林牧总会想,若是真能修仙该有多少。
试问国人,谁不想修仙,谁又不想长生?
可惜啊,一切都只是妄想罢了……
有道是年纪越大,时间就越留不住,转眼又是二十来年过去。
如今的林牧年近九旬,身体逐渐变得腐朽。
他知道,自己应该时日无多了。
病床上,林牧回顾自己这一生,始终不明白到底在为什么而活,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
小时候想要活得快乐,长大了想要活得精彩,再大些就想无病无灾。
说到底,人生下来就是为了活着。
只是,自己真想活成这样吗?
虽然世间之人无不是这样,可是活着的意义又在哪?
只为了传宗接代?
除了血脉传承,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又留下了什么?
似乎,什么都没有!
若干年后,当亲人全都故去,所有人都将自己遗忘,自己也就彻底从这个世间消失了吧?
匆匆数十载光阴,在漫长的时间长河中,根本翻不起一点浪花。
时间啊,最是留不住……
弥留之际,耳旁不断有人呼喊,那似乎是自己的妻子、儿女、还有孙儿的声音。
听起来是那么的遥远。
而在心底深处,似乎还有一道声音在呼唤着,却根本听不清楚。
那道声音听起来有点熟悉,好像是,自己?
好可笑啊,死到临头,竟还能听见自己的呼喊声。
自己对这个世界是有多不甘心?
呵呵,是啊,谁又能甘心呢?
可惜啊,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这就是人的一生。
心中升起最后这个念头,林牧的意识彻底陷入黑暗之中。
而且,这黑暗是那般的熟悉……
pS:这一章好难写,写了四个多小时才终于弄完,关键是这样写还未必讨得了好,又必须要写。
一生想要用一章描述出来,实在太难了。
哎,三千字也懒得分章了,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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