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两场与狼群和孤猪的恶战,让草北屯的猎人们疲惫不堪,却也士气如虹。狼皮、野猪肉堆积在合作社的仓库里,散发着浓烈的血腥气和胜利的味道。屯子里家家户户都分到了肉,孩子们啃着烤得焦香的野猪肋骨在雪地里奔跑嬉闹,女人们忙着熬制猪油、腌制腊肉,空气中都飘荡着油脂和盐的香气,仿佛提前过年。
然而,围猎计划上还有一个目标未曾完成——那只沿着冻河活动、皮毛珍稀的猞猁。
相比于狼群的狡诈和孤猪的悍勇,猎捕猞猁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挑战。这东西体型不算巨大,但动作快如鬼魅,警觉性极高,善于利用复杂地形隐藏和逃脱,想要用围猎大型野兽的法子对付它,几乎不可能。更多的,是靠耐心、细心,以及一点运气。
连续的高强度狩猎后,曹大林决定给大队人马放一天假,让大家好好休息,处理猎物,恢复体力。但他自己,却带着刘二愣子和秋菊,再次轻装出发。用他的话说:“狼和猪是祸害,必须清除。那猞猁不同,它一般不祸害庄稼牲口,多是抓些野兔、山鸡,算是山里的清道夫。它的皮子金贵,能换不少好东西,但猎它,讲究个机缘,强求不得。咱们去看看,能成最好,不成,也别强求,别折了人手。”
刘二愣子经过前两场恶战,虽然依旧跃跃欲试,但明显沉稳了不少,闻言点点头:“曹哥,俺听你的。那玩意儿跑得快,俺这枪法,估计够呛。”
秋菊则默默检查着自己的装备,她那双清澈的眼睛里,更多的是对山林另一种生灵的好奇。
三人沿着冰冻的河岸,向上游那片怪石嶙峋的陡峭山坡区域行进。与前几日大队人马行动时的肃杀气氛不同,此行显得安静许多。阳光照在冰封的河面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两岸的柳树挂满了晶莹的雾凇,如同琼枝玉叶,景色美得令人心醉。若非肩负着狩猎的任务,这简直是一次绝佳的冬日踏雪。
曹大林走得很慢,他的目光不再仅仅搜索足迹,更多是在观察地形,观察那些岩石的缝隙、倒木的洞穴、以及树枝上可能残留的蛛丝马迹。
“猞猁这东西,又叫山猫子,性子独,有自己的地盘。”曹大林一边走,一边低声给两人讲解,“它捕猎靠的是潜伏和突袭,通常会在猎物经常路过的地方蹲守。看,”他指着一块突兀地耸立在河岸边的巨大岩石,岩石背风的一面,积雪较少,露出干燥的地面,“这种地方,视野好,又背风,就是它喜欢的蹲守点之一。”
他们在那块岩石附近仔细搜寻,果然在岩石顶部的积雪下,发现了几个模糊的梅花状脚印,以及几根灰褐色、带着黑色斑点的柔软毛发。
“是它!在这里停留过!”秋菊小心地捡起那几根毛发。
“嗯,看来它把这里当成一个据点了。”曹大林观察着岩石下方的河岸,那里有几行野兔的细小足迹通向远处的灌木丛。“它是在这里等那些来河边喝水的兔子。”
确定了猞猁的活动规律,接下来的就是如何布置陷阱。用枪硬打,成功率太低,而且容易损坏珍贵的皮毛。曹大林选择的是猎人们对付这种敏捷中型野兽的传统方法——活套。
他从背包里取出一卷柔韧而坚固的钢丝,这种钢丝强度高,不易被咬断,是制作套索的上好材料。他选取了猞猁从岩石下来,最可能经过的几条兽径,在离地一尺左右的高度,巧妙地利用周围的树枝和草茎,布下了几个隐蔽的活套。套索的大小、高度和松紧都极有讲究,既要能套住猞猁的脖子或身体,又不能让它轻易挣脱或者提前触发。
“这东西精得很,地上的陷阱它往往能识破。”曹大林一边布置,一边解释,“所以套索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利用它跳跃或者穿行时的习惯高度。而且,周围的环境要尽量保持原样,不能留下太多人的气味。”
他布置完套索,还特意用雪掩盖了附近的脚印,又折断几根带有自然气味的树枝,轻轻扫过布置陷阱的区域,尽可能消除人类留下的痕迹。
刘二愣子看着曹大林一丝不苟的动作,忍不住嘀咕:“曹哥,这也太麻烦了吧?咱仨在这儿蹲着,等它出来给它一枪不行吗?”
曹大林头也不抬:“你想把它吓跑,然后满山追它?还是想一枪在它皮子上开个洞,让皮子贬值大半?狩猎,不是光有胆子和枪法就行的。”
秋菊则在一旁认真地看着,学着,甚至拿出个小本子,用铅笔简单勾勒着套索布置的方位和要点。她的细心和好学,让曹大林暗自点头。
布置好陷阱,三人退到远处一处可以俯瞰这片区域的高地,隐藏在岩石和枯枝后面,耐心等待。寒风掠过山脊,卷起细碎的雪粉,打在脸上像刀割一样。等待是狩猎中最磨人的部分,尤其是这种目标不确定的等待。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日头渐渐偏西,林间的光线开始变得昏暗。刘二愣子有些耐不住性子,不停地活动着冻得发麻的手脚。秋菊则依旧一动不动,举着曹大林给她的那个旧望远镜,仔细观察着下方。
就在刘二愣子几乎要放弃的时候,秋菊突然极轻地“嘘”了一声。
只见下方那块巨石顶上,不知何时,悄无声息地多了一个身影!正是那只猞猁!它体型比家猫大得多,四肢粗壮,耳尖矗立着两撮醒目的黑色簇毛,一身灰褐色的皮毛布满黑斑,与周围岩石和枯枝的颜色完美融合,若不是它偶尔转动一下头颅,几乎难以发现。
它蹲坐在岩石顶端,姿态优雅而警觉,碧绿色的眼睛如同两汪深潭,冷静地扫视着下方的河岸,那条短粗的尾巴尖微微晃动。
“来了!”刘二愣子瞬间激动起来,下意识地去摸枪。
曹大林按住他的手,轻轻摇头,用眼神示意:等待。
那猞猁在岩石上观察了足足有十几分钟,确认周围没有危险后,才轻盈地一跃而下,如同一个毛茸茸的幽灵,落在雪地上,几乎没有发出什么声音。它并没有立刻去往河岸,而是沿着岩石底部,习惯性地巡视着自己的领地,走的正是曹大林预设的一条兽径。
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只见那猞猁灵巧地绕过几个天然的障碍,眼看就要接近第一个套索的位置!
然而,就在距离套索还有两三米远的地方,它突然停了下来,耳朵警惕地转动着,鼻子在空中轻轻嗅了嗅。它似乎察觉到了一丝不寻常!它犹豫了一下,竟然绕开了那条兽径,从旁边一片看似无路的灌木丛中钻了过去!巧妙地避开了第一个套索!
“嘿!这长毛畜生!”刘二愣子忍不住低骂一声。
曹大林眉头微蹙,但没有出声。狩猎就是这样,充满了不确定性。
那猞猁继续前行,动作更加谨慎。它来到了第二个套索设置的区域。这个套索设置在一处它可能需要跳跃通过的小沟壑上方。猞猁在沟壑边停下,审视着对岸。
“跳啊!快跳啊!”刘二愣子在心里默念。
那猞猁似乎衡量了一下距离,后腿微屈,准备发力跳跃!就在它即将起跳的瞬间,不知是感觉到了钢丝细微的反光,还是闻到了更清晰的人味,它竟然再次放弃了!它选择了从沟壑下方一个更狭窄、但显然更安全的地方,贴着岩壁溜了过去!
连续识破两个陷阱!这猞猁的机警程度,超出了众人的预料。
“曹哥,这……”刘二愣子有些沮丧地看向曹大林。
曹大林的目光却依旧沉静,他低声道:“还有最后一个。”
最后一个套索,设置在猞猁返回其可能巢穴的必经之路上,一处两棵倾倒大树形成的天然“门洞”下方,位置更加隐蔽,而且利用了树木本身的气味做掩护。
那猞猁似乎因为连续避开陷阱而放松了一丝警惕,或者说,归巢的本能让它加快了脚步。它熟练地钻过那个“门洞”,就在它前半身钻出、后半身尚在门洞内的刹那!
啪!一声极轻微的机括弹动声!
只见那个隐藏在腐朽木屑和积雪下的钢丝套索,如同拥有生命般猛地弹起收紧,精准地套住了猞猁的后腰部位!
“套住了!”秋菊差点惊呼出声。
那猞猁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惊得发出一声尖锐刺耳的嘶叫!它猛地挣扎扭动,锋利的爪子在雪地和树干上抓挠,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但曹大林打的活结十分巧妙,越是挣扎,套索勒得越紧。柔韧的钢丝深深陷入它厚实的皮毛里,虽然暂时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但却牢牢限制了它的行动。
“快!”曹大林低喝一声,三人立刻从隐蔽处冲出,朝着挣扎的猞猁跑去。
那猞猁看到人类逼近,更加狂躁,龇出尖牙,发出威胁的哈气声,碧绿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恐和愤怒。
“小心点!别被它挠着!”曹大林提醒道。猞猁的爪子极其锋利,挨上一下就是皮开肉绽。
他示意刘二愣子和秋菊从两侧稍微分散猞猁的注意力,自己则小心翼翼地靠近,手里拿着一卷准备好的厚实帆布。看准一个机会,他猛地将帆布罩向猞猁的头部和前爪!
被蒙住头眼的猞猁挣扎得更凶,但失去了视觉,威胁大减。曹大林趁机用膝盖轻轻压住它的身体,双手迅速而熟练地解开了它腰间的套索,然后猛地将裹着帆布的猞猁整个抱了起来。
猞猁在帆布里剧烈地扭动,发出呜呜的叫声。
“现在怎么办?曹哥?”刘二愣子看着还在挣扎的猞猁,问道,“这皮子……真好。”他眼里露出一丝贪婪。这猞猁皮毛完整,毛色光亮,在黑市上绝对能卖出天价。
秋菊也看着那只被裹住的生灵,眼神有些复杂,没有说话。
曹大林抱着怀里不断挣扎的、充满野性力量的生命,感受着它隔着帆布传递过来的恐惧和温度,沉默了片刻。他抬头看了看暮色四合的天空,又看了看远处被夕阳染成金红色的雪峰。
“不杀了。”曹大林忽然说道,声音平静却坚定。
“啊?”刘二愣子愣住了,“不杀了?曹哥,这……这可是……”
“我说,不杀了。”曹大林重复了一遍,低头看着怀里渐渐停止剧烈挣扎、只是微微颤抖的猞猁,“它机敏,避开我们两次陷阱,这是它的本事。我们套住它,是我们的运气。但它没主动祸害我们,皮毛也完整,杀了,可惜了。”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山林里的东西,取之不尽是假的。狼群、孤猪,那是不得不除的害。但这猞猁,不一样。给它条活路,也给这山里,留点灵性。”
说完,他不顾刘二愣子一脸的不解和惋惜,抱着那只猞猁,走到一块背风的开阔地,小心翼翼地将它连同帆布一起放在了雪地上。然后,他慢慢退开十几步远。
过了一会儿,那猞猁似乎意识到束缚解除,试探着从帆布里钻了出来。它惊魂未定地看了一眼远处的三个人类,尤其是站在最前面的曹大林,然后发出一声低低的、含义不明的叫声,转身几个敏捷的跳跃,便消失在暮色笼罩的乱石丛中,再也看不见踪影。
现场一片寂静,只有风声掠过。
刘二愣子看着猞猁消失的方向,咂了咂嘴,最终还是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唉,到手的钱飞了……”
秋菊看着曹大林挺拔而沉默的背影,眼神里却多了几分理解和柔和。
曹大林站在原地,久久地望着猞猁消失的方向。放走这只珍贵的猎物,他并非不心疼,但他心中有一种更强烈的感觉——狩猎,不仅仅是为了获取,有时候,放弃,或许是一种更深层次的拥有。这莽莽山林,需要狼群的秩序,需要孤猪的强悍,也需要猞猁这样的精灵。作为猎人,他需要懂得在“取”与“舍”之间,找到那个平衡点。
“走吧,天快黑了,回家。”曹大林转过身,脸上恢复了平时的沉静,“愣子,别耷拉脑袋了。狼皮和野猪,够咱们合作社过个肥年了。有些东西,比钱更重要。”
刘二愣子挠了挠头,似懂非懂。
三人踏着暮色返回屯子。背影融入苍茫的雪原和渐浓的夜色里,如同三个移动的墨点。而他们身后的大山,在失去了一只猞猁的皮毛之后,仿佛却变得更加完整和生动起来。那只精灵般的生物,将继续在它的领地上巡弋,成为这片古老山林沉默而骄傲的注脚。这一次的放弃,在曹大林心中埋下的种子,或许将在未来,孕育出与这片土地相处的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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