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坤围着他转了一圈,眼神慢慢地亮了起来。
“兄弟。”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歪着脑袋笑道:“不管你是乞丐,还是艺术家,我看你长得不错,身材也好。”
“我这里有一份发财的工作介绍给你,想不想要?”
孟德抽了抽嘴角。
“坤哥。”
“你说的那份工作,不会是跟着你拍电影吧?”
挑。
靓坤眉头一皱,看着孟德问道:“你认识我?”
孟德点点头。
他的双手摆出不同的手势放在胸前,一脸严肃地说道:“我大佬是观塘话事人明叔,我来拜见蒋先生的。”
“原来是同门兄弟。”
靓坤嗤笑一声,语带嘲讽地说道:“我知道明叔那个老家伙一向没什么能力,但也不至于混成这个惨样吧。”
“小子。”
“你跟着明叔混没前途的,不如过来跟我。”
“别的不敢保证,但一件合身的衣服总不会少你的,挑,我他妈的还没见过,混社团混到连衣服都买不起的。”
两个看门的小弟捂着嘴偷笑。
他们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故意不说,就想看着孟德出丑。
孟德懒得说,也不想说。
他才不会因为外人误会了自己,就上赶着去解释什么,在为人处世这方面,他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不过听靓坤的意思,是想让自己以后跟着他混。
这倒是很符合黄志成的想法。
这位警队里的长官,一开始的打算就是这个。
他安排孟德卧底在明叔身边,只是想让他在洪兴社团里混个资历,把明叔当成跳板,将来好去其他话事人的身边做卧底。
现在靓坤也确实这么说了。
但这件事却不符合孟德的利益。
他刚杀了明叔和鸭梨坚,把成业街打成了清一色,马上就能扎职大底和靓坤平起平坐了,怎么可能跑去给他当小弟?
“坤哥。”
孟德摇着头拒绝道:“虽然我们堂口的生意没法和你比,但明叔待我一向很好,我拳王德这个人最讲忠义。”
“我不会跟你的。”
嘁。
靓坤晃动了一下脑袋,脸上露出了讥讽的笑容。
“忠义?”
他咧着嘴,似笑非笑地冷哼道:“小子,你知道什么是忠义吗?挑,又是一个傻仔来着,懒得跟你讲。”
靓坤说完便带着手下的小弟朝别墅走去。
几步之后他又停下了。
“喂,小子。”
靓坤转身冲着孟德说道:“我马子刚给我买了一身衣服,不过颜色不够靓,我不喜欢,送你了。”
“黑牛,拿给他。”
黑牛是紧跟在靓坤身后的一个小弟。
这人皮肤黑黑的,留着半头长发,长的有点矮,但肩宽体胖,看上去和牛一样壮。
“知道了,坤哥。”
黑牛答应了一声,走到虎头车旁边,从后备箱里拿出一套崭新的衣服。
孟德意外地挑了挑眉。
“不用惊讶。”
靓坤笑着说道:“这里是蒋先生住的地方,你穿着大裤衩站在门口,简直把我们洪兴的脸都给丢尽了。”
“蒋先生可以不要脸,但我靓坤的面子不能丢。”
两个看门的小弟闻言脸色大变。
靓坤扫了他们一眼,哈哈大笑着走进别墅,笑声里全是嚣张、得意的味道。
“接着。”
黑牛见大佬离开,甩手便把衣服扔向孟德然后追了上去。
孟德抓着衣服,拉开包装的拉链,里面是一套做工精致的黑色西装。
“看起来不便宜的样子,人也有趣。”
他嘀咕了一声,拿着西装在身上比划了一下,尺码有点小,但将就着也能穿。
孟德也不挑地方,就在路边穿上了新衣。
“嗯......”
他来回走了几步,甩了甩胳膊蹬了蹬腿。
肩膀那里感觉有点窄,好在并不影响活动,裤子也短了一点,把整双波鞋全都露了出来。
也行吧。
总比穿着大裤衩强。
孟德赤着精壮的胸膛,双手提着裤子走到路边,依旧蹲在那里等着马尾雄。
好半晌马尾雄才赶了回来。
“老大。”
他手里提着袋子走下车,好奇地问道:“你身上的衣服是哪来的,一看就是高档货,是蒋先生给的吗?”
“不是。”
孟德接过袋子翻了翻,找了一根腰带边扎边说道:“刚才旺角堂口的话事人靓坤来见蒋先生。”
“他嫌我光着身子给社团丢脸,就送了一套给我。”
马尾雄撇了撇嘴。
“挑。”
“就算丢脸也是丢的老大你的脸,关社团什么事,不过这身衣服倒是很不错,肯定值钱。”
孟德抬腿作势踹人。
马尾雄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赶紧闪开,接着又跑到车里拿出一个鞋盒。
“老大。”
他笑着讨好道:“你不是想穿西装吗,我帮你挑了一双皮鞋,你看看合不合脚。”
“草。”
孟德笑骂道:“算你小子识相,不然我非得踹你一脚不可,拿过来我试试。”
皮鞋是便宜货,但颜色和西装刚好配的起来。
穿上以后大小也合适。
“嗯。”
孟德满意地点点头,“眼光不错,这次饶了你。”
马尾雄嘿嘿一笑,又从车里拿出叉烧和包子分给孟德,两人大口干饭,很快就吃完了。
这期间陈耀也来了。
孟德假装没看见,啃着包子连招呼都懒得打。
陈耀听完看门小弟的汇报,顺着手指的方向打量了一眼孟德和马尾雄,点了点头便走进了别墅。
时间不长,靓坤出来了。
这家伙嘴里叼着烟,带着身边的心腹小弟径直走向孟德。
“小子。”
“你说你叫拳王德,昨天晚上杀了联义大底的那个人是不是你?”
孟德点点头说道:“是我。”
靓坤拍了拍手掌夸赞道:“我听陈耀说明叔死了,你砍了鸭梨坚把成业街打成了清一色。”
“人才啊。”
他挑起大拇指笑道:“小子,给你提个醒。”
“联义的坐馆约了蒋先生讲数,要跟你算清楚这笔账,怎么样,怕不怕,怕的话过来跟我,我保你没事。”
靓坤目光灼灼地盯着孟德,眼里的贪婪都快藏不住了。
混社团最缺的是什么?
人才!
对一个社团或者是堂口来说,无论是黄、赌、赌,还是睇场、插旗、砍人、替罪入狱等等,都得靠人去做。
人越多,势力越大,做事的时候才能越得心应手。
这其中,又属抢地盘的功劳最大,也最危险。
几十、成百、上千的烂仔手里拿着明晃晃的砍刀对峙,一般人看上一眼都觉着眼花,连人头都数不清楚,更别说砍人了。
孟德能做到这一点,就说明他的胆子够大、拳头够硬,真的是人才来的。
而靓坤向来是欣赏人才的。
“阿德。”
“像观塘区那种乡下地方,虽然面积很大,但实在是太穷了,你在那里混没前途的,不如过来帮我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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