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的瞬间,一股浓郁的早餐香气扑面而来,混杂着牛奶的醇厚、牛角包的黄油香,还有水晶虾饺的鲜香,瞬间填满了妖妖的鼻腔。沐晴雪穿着一身米白色的家居服,领口绣着小小的珍珠花纹,头发用一根银色的发簪温柔地挽在脑后,露出纤细的脖颈。她手里端着一个描金的白瓷托盘,上面放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牛奶,还有一碟刚烤好的牛角包,金黄的外皮上撒着细密的糖霜。
看到妖妖,沐晴雪的脸上立刻露出慈爱的笑容,她放下托盘,伸手轻轻摸了摸妖妖的额头,指尖带着恰到好处的温度:“烧终于退了,昨天可把妈妈吓坏了。凌晨三点我来看你,你还在说胡话呢,喊着‘别打我’,是不是做噩梦了?”
妖妖的心跳漏了一拍。这是她第一次被人这样温柔地触碰,千年的时光里,她只有在收集人类旧物时,才能间接感受到一丝人间的暖意,从未有人会这样直白地关心她的身体、在意她的情绪。她下意识地想躲开,可脑海里突然闪过原主的记忆——每次沐晴雪摸她的额头时,原主都会乖巧地蹭一蹭妈妈的手心,像只黏人的小猫。
妖妖硬生生忍住了躲闪的冲动,学着记忆里原主的样子,微微仰头,让沐晴雪的手能更舒服地放在她的额头上,小声说:“妈,我没事了,可能就是昨天有点累,做了个不好的梦。”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沐晴雪松了口气,拿起托盘里的牛奶,递到妖妖手里,“快趁热喝了吧,你肠胃弱,凉了容易拉肚子。上次你就是喝了凉牛奶,拉了好几天,可把妈妈心疼坏了。”
妖妖接过牛奶杯,温热的触感顺着指尖传来,让她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不少。她低头看着杯子里的牛奶,表面还浮着一层薄薄的奶皮,散发着淡淡的奶香。就在这时,她的指尖突然感觉到一丝凉意——杯底残留着一点凉斑,应该是牛奶刚热好时,杯壁的温度还没完全传导进去。
原主的肠胃确实不好,记忆里有一次,原主因为着急上学,喝了杯没热透的牛奶,结果在课堂上肚子疼得直冒冷汗,最后还是老师送她去的医院。沐晴雪为此自责了好久,从那以后,每次给原主热牛奶,都会反复摸几遍杯子,确保没有凉斑才敢给她喝。
“妈,你等一下。”妖妖突然叫住转身要走的沐晴雪。她凝神静气,调动体内那丝微弱的灵气,指尖对着牛奶杯轻轻一点。灵气像细小的暖流,悄无声息地融入牛奶里,顺着杯底慢慢扩散,将那点凉斑彻底驱散。这是她目前能做到的极限,灵气用完后,她的太阳穴微微发胀,可看着杯子里均匀温热的牛奶,心里还是泛起一丝成就感。
沐晴雪回过头,疑惑地看着她:“怎么了,糖糖?牛奶不好喝吗?”
“不是的。”妖妖赶紧把牛奶杯递到嘴边,喝了一口。温热的牛奶滑过喉咙,带着淡淡的奶香,在胃里漾开一阵暖意,比她千年里吸收的任何灵气都要舒服。她抬起头,对着沐晴雪笑了笑:“很好喝,谢谢妈。”
沐晴雪看着她的笑容,愣了一下,随即笑着摇了摇头:“这孩子,今天怎么怪怪的,以前喝牛奶都要磨蹭半天,今天这么乖。快洗漱吧,你爸爸在楼下等你呢,特意让厨房做了你爱吃的水晶虾饺。”
妖妖点点头,看着沐晴雪下楼的背影,心里一阵柔软。她走到卫生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慢慢调整着表情——原主的眼神总是带着一丝怯懦,说话声音也小,她必须尽快学会模仿,不能让任何人看出破绽。
洗漱完,妖妖打开衣柜,在一排排名牌衣服里翻找着。她需要一件既不显眼,又能符合原主“隐藏身份”习惯的衣服。最后,她选了一件浅蓝色的棉布连衣裙,领口绣着小小的雏菊图案,布料柔软舒适,看起来和普通学生穿的没什么区别。她还在衣柜最里面找到了一双白色的帆布鞋,鞋边有些发黄,却是原主经常穿的。
走到楼下客厅时,苏向天已经坐在餐桌旁看报纸了。他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领带打得一丝不苟,头发梳得整齐,看起来威严又沉稳。苏向天是c市有名的企业家,白手起家创办了苏氏集团,在商场上以果断狠辣着称,可在家人面前,却总是带着难得的温和。
听到脚步声,苏向天放下报纸,抬起头看向妖妖,眼神立刻柔和下来,朝着她招了招手:“糖糖来了,快坐。厨房刚端上来的水晶虾饺,还热着呢,赶紧吃。”
妖妖走到餐桌旁坐下,看着桌上丰盛的早餐——水晶虾饺、叉烧包、皮蛋瘦肉粥,还有一碟凉拌黄瓜,满满一桌子都是原主爱吃的。苏向天拿起公筷,给她夹了一个水晶虾饺,放在她面前的小碟里:“昨天你生病,没胃口吃饭,今天可得多吃点,补补身体。你看你这脸色,还是这么白,是不是在学校没好好吃饭?”
妖妖咬了一口虾饺,鲜嫩的虾肉在嘴里化开,带着淡淡的鲜香,虾饺皮软糯劲道,蘸着一点醋,味道更是鲜美。这是她第一次吃人间的食物,以前在深山里,她只能靠吸收天地灵气修行,从未尝过这样的美味。她一边吃,一边偷偷观察着苏向天和沐晴雪——
苏向天虽然看起来严肃,可每次给她夹菜时,都会先把虾饺的皮剥好,只留下里面的虾仁;沐晴雪则不停地给她添粥,还时不时用纸巾帮她擦嘴角,嘴里念叨着:“慢点吃,别噎着,粥还热着,不够妈妈再给你盛。”
这就是人间的亲情吗?妖妖的心里泛起一阵从未有过的暖意。她想起记忆里苏向天和沐晴雪最后跳楼的场景——那时苏氏集团破产,债主找上门,媒体围在公司楼下,苏向天和沐晴雪站在顶楼,看着楼下的人群,眼神里满是绝望。最后,他们手牵着手,纵身跳了下去,留下原主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受尽欺凌。
“绝对不能让那样的事情发生。”妖妖在心里暗暗发誓。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她都要保住这对善良的父母,保住这个充满暖意的家。
“对了,糖糖,”苏向天突然放下筷子,看着妖妖认真地说,“下周你就开学了,高二学习任务重,以前你总说想体验普通生活,要自己坐公交上学,爸爸没拦着你。可现在你刚生病,身体还没完全恢复,爸爸不放心,还是让司机送你吧?这样你也能多睡会儿,不用早起赶公交。”
妖妖心里一紧。她知道原主坚持坐公交,就是为了隐藏千金身份,避免被苏琴注意到。如果让司机开着苏家的豪车送她上学,肯定会被苏琴发现她的真实身份。按照小说剧情,苏琴最嫉妒的就是苏糖糖的家世,一旦知道她是首富千金,只会变本加厉地针对她,到时候不仅她会被霸凌,甚至可能会连累父母——苏琴的父亲是税务局局长,说不定会利用职权给苏氏集团找麻烦。
“爸,不用了。”妖妖赶紧放下筷子,学着原主的语气,小声说,“我还是想自己坐公交。你看,我都坐了一年了,也没什么事。而且坐公交还能看看沿途的风景,有时候还能遇到同班同学,跟他们一起上学,挺好的。”
她故意提到“同班同学”,就是为了让苏向天放心。果然,苏向天皱了皱眉,犹豫着说:“可是你刚生病,万一在公交上不舒服怎么办?”
“不会的,爸。”妖妖抬起头,眼神里带着一丝恳求,“我已经好了,而且我会注意的,要是不舒服,我就给你打电话。你就让我自己去吧,好不好?”
一旁的沐晴雪也拉了拉苏向天的胳膊,笑着说:“向天,孩子想自己坐就随她吧。她都这么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咱们总不能一直把她护在翅膀底下。再说,公交站离学校也近,就两站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苏向天看了看沐晴雪,又看了看妖妖期待的眼神,最终叹了口气,无奈地说:“好吧,那你自己注意安全。包里记得放着充电宝,手机别没电了,要是遇到什么事,一定要第一时间给爸爸打电话,知道吗?”
“嗯!我知道了,谢谢爸!”妖妖用力点头,心里松了一口气。
早餐快结束时,沐晴雪从钱包里拿出一沓现金,大概有两千块,用橡皮筋捆着,递到妖妖手里:“糖糖,这是这个月的零花钱,你拿着。在学校想吃什么就买,别委屈自己。要是不够了,就跟妈妈说,别像上次那样,把钱都省下来给同学买零食,自己却舍不得吃午饭。”
妖妖接过现金,指尖触到纸币的纹理,突然想起记忆里原主救助傅博晟的场景——那时原主身上也揣着这样一沓零花钱,是沐晴雪给她买文具的,可她看到傅博晟被打得可怜,毫不犹豫地把钱都塞给了他,自己那周的午饭都是啃馒头解决的。
“妈,这些钱是不是太多了?”妖妖下意识地说。她在深山里不需要钱,对人间的货币没什么概念,可看着手里厚厚的一沓现金,还是觉得有些多。
沐晴雪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不多,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多买点有营养的东西吃。以前是妈妈没注意,不知道你在学校过得这么委屈。以后别再把钱省下来给别人买东西了,真正的朋友,不会因为你不买零食就不跟你玩的。”
妖妖心里一暖,把钱小心地放进书包里。她知道,这些钱在未来可能会派上大用场——不管是应对苏琴的刁难,还是提前为父母的公司做准备,都需要钱作为支撑。她抬起头,对着沐晴雪认真地说:“妈,我知道了,以后我不会乱花钱了,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沐晴雪看着她认真的样子,眼眶微微发红:“我们家糖糖长大了,懂事了。”苏向天也放下报纸,看着妖妖,眼神里满是欣慰。他们只当女儿是生病后想通了,却不知道,此刻的苏糖糖,早已不是那个怯懦的炮灰女配,而是一个带着千年执念、决心改写命运的骨妖。
吃完早餐,妖妖回到房间,拿出原主的手机。手机是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可原主却给手机套了一个最便宜的透明壳,屏幕上还有一道细微的划痕。她解锁手机,屏幕上立刻弹出一条微信消息,是苏琴发来的:“苏糖糖,周一开学别迟到,我在学校门口等你,有‘好东西’给你。记得把你的破书包带上,别到时候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妖妖的眼神冷了下来。她知道苏琴说的“好东西”是什么——按照小说剧情,苏琴会在开学那天,把原主堵在学校门口,当着很多同学的面,把她的书包扔在地上,还把里面的作业本和课本都撕得粉碎,让原主在众人面前丢脸。
“苏琴,”妖妖对着手机屏幕轻声说,指尖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以前的苏糖糖怕你,可现在,我不怕你。你欠原主的,我会一点一点讨回来。”
她打开通讯录,在“同学”分组里找到了傅博晟的名字。这是原主偷偷存的,三年前她从别人口中得知傅博晟的名字后,就一直默默关注着他的动态,知道他后来转去了重点班,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却从未敢联系他。
妖妖看着那个号码,手指悬在屏幕上,犹豫了很久。她知道傅博晟是小说里的男配,家世显赫,能力出众,后来还帮过女主苏琴不少忙。如果现在联系他,说不定能借助他的力量改变命运。可转念一想,她现在还没完全适应原主的身份,也不知道傅博晟对当年的“十块钱之恩”还有没有印象,冒然联系,反而可能引起怀疑。
“还是再等等吧。”妖妖收起手机,心里做出了决定。她需要先稳定自己的处境,等魂体完全融合,能熟练使用灵气后,再考虑联系傅博晟的事。
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落在书桌上的日记本上。妖妖走到书桌前,翻开日记本的最后一页,拿起原主的笔——那是一支普通的黑色水笔,笔杆上还印着市一中的校徽。她蘸了蘸墨水,用和原主相似的娟秀字迹,写下了一行字:“从今天起,苏糖糖的命运,由我做主。”
笔尖划过纸张,留下清晰的字迹,像是在宣告一个新的开始。妖妖放下笔,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温暖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带着淡淡的花香,远处传来汽车的鸣笛声和孩子们的笑声。
这是她第一次真正感受人间的烟火气,不再是通过那些旧物,而是亲身经历。妖妖深吸一口气,眼神里满是坚定。她知道,未来的路不会好走,有苏琴的刁难,有男女主的“主角气运”,还有未知的危险,可她不会退缩。
千年骨妖,何惧风雨?她要在这人间,活出不一样的人生,护住这来之不易的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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