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琼,此名在隋末唐初可谓如雷贯耳。
其人以勇武忠义着称,曾追随李渊父子南征北战,为大唐立国创下赫赫战功,官至翼国公。而在后世民间,他更与尉迟恭并列为家喻户晓的门神,形象深入人心,镇守千家万户。
传闻中,秦琼勇猛过人,臂力惊人,手中一对金装熟铜锏,据传每根重达数十斤,双锏合击,威力无穷,乃是实打实的顶尖战将。若能与他交手,必能更清晰地丈量此方世界的武力水准。
赵信心中念头飞转,面上却带着温和的笑意,对程咬金道:“咬金兄弟你已然如此勇猛,想必你的结义兄弟秦叔宝,更是了得,武艺定然不凡。不知可否请来,让为兄结识一番?”
程咬金闻言,爽快答道:“大哥想见叔宝,这个不难!只是他如今在历城县衙当差,做个捕快,平日里公务繁忙,此时恐怕还在城中。大哥若想见他,恐怕要等到晚上他下值归来了。”
“无妨,好饭不怕晚,好汉不怕等。那便晚上再见!”
赵信从善如流。
两人随后走进程咬金居住的那间茅草屋。屋内陈设极为简陋,一床、一桌、几条长凳而已,可谓家徒四壁。一位头发花白、面容慈祥却带着憔悴的老妇人正坐在床边缝补衣物,正是程咬金的母亲,程老夫人。
程咬金连忙介绍:“娘,这位是赵信赵庄主,是孩儿今日新结拜的大哥!大哥,这便是家母。”
赵信不敢怠慢,上前一步,恭敬地行了一礼:“晚辈赵信,拜见伯母。冒昧打扰,还望伯母勿怪。”
程老夫人见赵信气度不凡,又听闻是儿子结拜的大哥,连忙放下手中活计,起身还礼,口中连道:“赵庄主快快请起,老身当不得如此大礼。咬金这孩子莽撞,日后还望庄主多多提点。”
言语间甚是客气。
寒暄过后,程咬金兴致勃勃地翻出一个粗糙的酒坛和几个陶碗,给赵信和自己各倒了一碗浊酒,那酒液浑浊,气味刺鼻。
他举起陶碗,朗声道:“来,大哥!今日你我兄弟相识,乃是天大的缘分,小弟敬你一碗!先干为敬!”
说罢,仰头便将那碗劣酒灌了下去。
赵信也举碗相迎,然而酒一入口,一股难以形容的酸涩辛辣之气直冲喉头,差点让他当场吐出来。
这酒莫说是与他喝过的现代佳酿相比,便是比起三国、大秦时期的军中粗酿也远远不如,实在是难以下咽。他强忍着不适,勉强咽下,脸色不免有些古怪。
程咬金见状,黝黑的脸上露出几分尴尬,准备再倒酒的动作也停了下来,讪讪道:“大哥……这酒是差了些,您多包涵……”
赵信摆了摆手,笑道:“无妨,酒不在好,有情则醉。不过,今日你我兄弟结义,岂能无好酒助兴?”
说话间,他借着身体掩护,心念一动,从系统包裹里取出了两瓶高度白酒,看似是从随身的行囊中拿出,“啪”地一声放在了桌上,随手拧开了瓶盖。
顿时,一股浓郁醇烈、迥异于此时任何酒品的醉人香气,如同有形之质般在狭小的茅屋中弥漫开来!
程咬金的鼻子猛地抽动了几下,眼睛瞬间瞪得溜圆,死死盯着那晶莹剔透的玻璃瓶和其中清澈如水的酒液,喉结不受控制地上下滚动,狂咽口水:“大……大哥,这……这是何酒?怎地如此香醇?!”
“呵呵,此乃我家乡秘酿。咬金兄弟,尝尝看!”
赵信笑着给他倒了一满碗。
程咬金迫不及待地端起碗,先是小心地抿了一口。酒液入口,一股炽烈的暖流顺喉而下,带来前所未有的辛辣刺激,随即便是回味悠长的甘醇与馥郁香气在口中炸开!
“嘶——哈!”
他猛地睁开眼睛,脸上满是震惊与狂喜,大声赞道:“好酒!真是好酒啊!醇香无比,入口如烈火过喉,痛快!太痛快了!”
说罢,再也忍不住,仰起头“咕咚咕咚”将一整碗白酒一饮而尽!一股热流瞬间从胃里扩散至四肢百骸,让他舒畅地长出了一口气。
“大哥!来,如此仙酿,岂能独享?小弟再敬你一碗!”
程咬金兴奋得脸色泛红,主动给赵信和自己又满上。
两人碗沿相碰,再次一饮而尽。程咬金甚至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回味着那前所未有的滋味。随即,他看了看空空如也的桌面,又看了看家徒四壁的屋子,叹了口气,有些赧然道:“哎,酒是天上仙酿,只是可惜……小弟这里实在寻不出什么像样的下酒菜,只有些咸菜粗饼,真是怠慢大哥了!”
“呵呵,咬金兄弟何必烦恼,下酒菜而已,这有何难?”
赵信朗声一笑,在程咬金疑惑的目光中,再次将手伸进行囊,如同变戏法般,接连拿出了好几个油纸包。
打开一看,竟是色泽酱红、切片均匀的酱牛肉,颗颗饱满的五香花生米,红油鲜亮的麻辣肚丝,以及色泽诱人的卤制鸡爪等七八样精致爽口的下酒菜!顿时,酒香混合着肉香、卤香,让这简陋的茅屋仿佛变成了顶级酒楼的后厨!
程咬金看得目瞪口呆,指着赵信那看似并不大的行囊,结结巴巴地问道:“大……大哥,你……你这包袱是神仙口袋吗?怎……怎么装了这么多酒菜?”
赵信神秘一笑,避而不答,只是拿起筷子递给他:“管那么多作甚!有酒有肉,岂不快哉?来,动筷!”
程咬金本就是豁达之人,闻言也不再纠结,哈哈笑道:“大哥说的是!是俺老程迂腐了!好菜配好酒,简直是神仙过的日子!今天真是沾了大哥的天大光了!不瞒大哥,俺老程是一年到头也难得吃上几次肉啊!”
说着,便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大片酱牛肉塞进嘴里,咀嚼之下,满口生香,更是赞不绝口。
赵信看着他大快朵颐的样子,意味深长地笑了笑,道:“咬金不必妄自菲薄。依大哥看,你这穷困,不过是潜龙在渊,暂时的罢了。你面相奇特,骨骼清奇,将来必定是大富大贵之命,封侯拜相亦非难事。说句大不敬的话,便是那九五之尊的位置,机缘到了,也未必不能坐上一坐,过过瘾头。”
“噗——咳咳咳……”
程咬金正嚼着牛肉,闻言吓得差点噎住,猛烈地咳嗽起来,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慌忙摆手,压低声音急道:“大哥!慎言!慎言啊!这话可万万说不得!幸亏此地没有外人,若是被哪个有心人听去,报到官府,小弟我……我这颗脑袋怕是立刻就要搬家了!还要连累老娘啊!”
赵信见他吓得够呛,不由得哈哈大笑,揶揄道:“怎么?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魔王,也有如此胆战心惊的一天?”
“混世魔王?”
程咬金一愣,随即摸了摸脑袋,咧嘴笑道。
“嘿嘿,这名号听着倒是威风!俺老程不是怕死,是怕连累了家中老母,那才是百死莫赎!”
不知不觉,两人推杯换盏,已是十几瓶高度白酒下肚。饶是两人体质异于常人,酒量豪迈,脸上也已然泛起了红晕,有了三四分醉意。
期间,程咬金不忘孝道,特意将母亲程老夫人请来一同入席。程老夫人推辞不过,见儿子如此高兴,又有如此罕见的佳肴美酒,便也坐下略略用了些。赵信对此自是乐见,一个人能如此孝顺,其本性定然不坏,更值得深交。
天色渐晚,暮色四合。又是几杯烈酒下肚,两人醉意更浓了几分。程老夫人心疼儿子和这位新认的侄儿,特意去烧了热水,又熬了些清淡的菜汤,给两人醒酒。
“咬金!咬金!在家吗?我回来了!”
就在这时,茅屋外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略带疲惫的男子呼喊声。
程咬金醉眼朦胧地一听,立刻精神一振,对赵信道:“大哥!是叔宝!叔宝回来了!”
赵信闻言,眼中醉意瞬间消散大半,取而代之的是灼热的战意!他几乎是下意识地,一把抓住了始终放在手边的青龙偃月刀刀杆!
“大哥,你……你这是何意?”
程咬金见状,不解地问道。
赵信长身而起,身上那股经过厮杀的凛冽气势再次涌现,他朗声笑道:“呵呵,早就听闻山东秦叔宝武艺超群,乃是当世豪杰!今日既得相遇,岂能错过?定要与他切磋比斗一番,以武会友!”
话音刚落,一名男子已撩开门帘走了进来。此人身形不如程咬金魁梧,略显清瘦,但身姿挺拔,面容俊朗,眉宇间自带一股凛然正气与沉稳。
他刚一进屋,便被浓烈的酒气和新奇的菜香酒香混合的味道冲得一怔,随即目光便落在了手持巨刃、战意勃发的赵信身上,脸色微变,手下意识地按在了腰间悬挂的一对金装熟铜锏上!
“叔宝勿慌!”
程咬金见状,连忙起身挡在两人中间,笑着对秦琼介绍道。
“叔宝,这位是我今日结拜的大哥,赵信赵庄主!就是今日在历城散尽家财、广施义粥救济灾民的那位赵庄主!大哥,这位便是我的好兄弟,秦琼秦叔宝!”
秦琼一听“赵信”之名,脸上的警惕之色顿时化为肃然起敬,松开按锏的手,抱拳躬身,行了一个大礼,声音诚挚:“原来是义薄云天的赵庄主当面!叔宝今日在城中已听闻庄主义举,心中敬佩不已!只恨公务缠身,未能亲至拜谢!今日得见庄主,实乃三生有幸!”
赵信将青龙偃月刀往地上一顿,抱拳还礼,爽朗道:“叔宝兄弟不必多礼!些许身外之物,何足挂齿,救济灾民,本是分内之事,提它作甚!”
他话锋一转,目光灼灼地盯住秦琼,战意再次升腾。
“秦叔宝!我知你武艺高强,一双金锏打遍山东无敌手!不知今日,可敢与我赵信,在这月夜之下,切磋一场?!”
秦琼被这突如其来的挑战弄得一愣,哪有初次见面,话没说两句就直接要动手的?他看了看赵信微红的脸色,又闻到他身上的酒气,便推辞道:“赵庄主豪情,叔宝佩服。只是今日天色已晚,况且庄主也饮了不少酒,我看……还是改日再……”
“区区几杯水酒,算得了什么!正好活动筋骨!”
赵信直接打断他,语气强硬,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
“秦琼!亮出你的双锏!”
见赵信态度如此坚决,程咬金忙走到秦琼身边,压低声音悄悄说道:“叔宝,赵大哥为人极好,就是这性子……颇为好战。你便与他切磋一番,点到即止,全当以武会友。不过……切记小心!赵大哥武艺高强,远在我之上,我那三板斧在他面前,走不过三个回合!你千万不可大意!”
秦琼闻言,心中顿时一惊!程咬金的实力他是清楚的,虽然招式简单,但力量刚猛,等闲数十人近不得身。连他都如此评价,甚至自承走不过三合,这位赵庄主的武艺,恐怕已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他不由得重新打量起赵信,尤其是那柄顿在地上、散发着沉浑气息的青龙偃月刀,眼神变得无比凝重。
他深吸一口气,知道此战恐怕难以避免,而且对方是义士,又是程咬金结拜大哥,于情于理都不能太过推拒。当下,他抱拳沉声道:“既然赵庄主有此雅兴,那叔宝便恭敬不如从命,献丑了!还请庄主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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