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们资金清收组资金回收有进度以及重要证据的取得,外存资金诉讼案进一步取得重大突破后,邾洲农行维稳工作也宣告结束,分行驻邾洲工作组的使命也相应完成。
1998年支行迎来了一次重要的人事变动,分行驻邾洲工作组被撤销,胡处长回分行计划处继续担任处长,岸江支行信贷业务部文经理调任邾洲支行担任行长,原邾洲农行停职的一把手游行长调任汉硚支行担任纪委书记。
游行长因1996年邾洲外存资金案被停职,调整后被调往w市担任新职,实际上级别提升了,属于城区支行副行级了,在当时来看这也算是对他担任十几年邾洲支行行长的一种安慰了。
他是80年代初期农行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推动年轻干部进入领导岗位的时期提拔的,从80年初次担任邾洲支行副行长直至87年担任行长近20年了。应该说游行长对邾洲农行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文行长到邾洲农行后属于从城区行调到郊区行,虽然职务调整了,但是实际上行政级别未变,当然权力责任就大多了。因此文行长一到邾洲为了摸清邾洲农行底细,及时召开了两个会议,积极为邾洲农行的1998年年度工作会议作准备:
一是支行党委会议,部署1998年工作,关键是要从过去外存资金案件中走出来,狠抓业务经营,要从存贷款增长中增效,从资金运营中增放,在1998年彻底打一个翻身仗。
二是召开支行行务会议,他在行务会上主要是振奋全行精神,鼓舞士气。从几个方面分析1998年打翻身仗的有利条件:
1、1997年受案件影响,各项业务发展到了农行底部,新的一年业务反弹会更快。
2、支行配备了新的班子成员,新人新气象,分行给新班子带来了新政策,有利于新洲农行发展。
3、随着资金案件走出低谷,全行干部蓄势待发。
4、资金外存案取得重大突破后,至少分行的第一项重要任务---资产清收任务将会超额完成。
会上文行长要求相关部室要仔细分解分行1998年年度经营目标,各部室除分解给基层网点任务外,对部室自身也要自加压力,特别是两项存款(储蓄存款和对公存款)每个部室都要有任务,要占全行任务的20%,贷款任务除分解给基层网点外业务股自身也要完成20%,全年总任务按分行经营目标任务的120%进行下达。
按照行务会的要求以及资金组部万经理的安排,我的工作重心也要重新向存款业务进行转移,与此同时兼顾外存资金清收工作。
因此对分行下达邾洲农行的两项存款任务的细化分配工作又落到我身上了。为此我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任务进行了细化:
一是对全行基层网点(不含资金组织部自营网点)任务按分行下达给邾洲农行经营目标任务80%进行分配下达;
二是对资金组织部自营网点任务按分行下达给邾洲农行经营目标任务20%进行下达;
三是对机关各部按部室按部室人员数结合分行下达给邾洲农行经营目标任务20%进行下达。
1998年3月5日,邾洲农行召开了年度工作会议,会议参加人员除网点正副主任和各部室正副经理外,基层网点主办会计和信贷员都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分管业务的陈副行长主持,首先由文行长在会议作了《全行动员,振奋精神,实现邾洲农行各项业务超常规发展》的年度工作报告。
文行长在报告里从三方面进行了论述:
一是97年工作回顾;
二是98年工作目标分解依据及利弊分析;
三是98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在文行长报告后支行对与会人员又分两个组对文行长报告进行了讨论:
一是网点主任和支行部室经理一组,文行长和陈副行长以及汪副行长参加这一组讨论。
这一组主要由网点主任根据本网点情况结合经营目标,不谈困难,只谈办法及打算。部室经理谈如何服务好基层网点完成经营目标任务以及自身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各网点副主任和部室副经理以及主办会计和信贷员一组,分管财务的张副行长和纪委书记陈书记参加这一组讨论,主要是围绕经营目标任务完成做到合规经营。
1998年年度工作会议开得很成功,应该说文行长从城区农行到郊区农行,给邾洲农行带来了新面貌,新思路,新动力,为当年全面超额完成市分行的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
业务迅猛发展的同时,悟大外存资金案总算有了下文,悟大案件4月8日中院下达了判决书,邾洲农行胜诉。
冈黄外存资金案件在h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后,于3月18日进行了开庭审理,谢股长和陈律师以及张律师参加了高院审理的庭审。具体经过不知道怎么样,但谢股长回后说冈黄案太复杂了。等律师他们了慢慢打吧!这个案件没有一、二年是下不来的,即使我们了一审胜诉,对方上诉就要把官司打到最高院了,慢慢等吧!
悟大案件本以为省农行不会同意悟大农行上诉,但悟大农行仍然上诉了。高院对这起同属农行系统内部案件却迟迟没有进行审理,估计还是想系统内解决。
资金清收组虽然没有撤销,但后续案件的审理过程我却很少参与了,主要是文行长到位后我们工作重心转移到主抓存款业务上去了,偶尔参加也就是陪检察院或公安局到冈黄或悟大根据案件审理需要进行补充调查取证。
9月18日冈黄案中高院终于下了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邾洲农行所持存单无效;二、世纪门公司偿还邾洲农行本金5442万元及利息;三、冈黄中行城区办事处对上述款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四、当城区办事处不能兑付时,由中行冈黄分行代为偿还。冈黄中行对高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官司都打到北京去了。看来,冈黄外存资金收回暂时是不可能了。
不过好在悟大案件高院于11月10日终于下达判决书,维持原判。高院执行时我们了向悟大提出分两次偿还,12月25日前偿还500万元本息,1999年元月10日前偿还余下本金及利息。这样安排是为了分别完成分行下达给支行98年和99年不良清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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