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跨越千年的财富伦理命题
当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 看不见的手 理论时,他或许未曾想到,两千多年前的东方文明早已对财富获取的伦理边界进行了深刻思辨。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这句镌刻在中华文明基因中的古训,看似简单的八个字,实则承载着儒家文化对人性欲望、社会秩序与道德理性的系统思考。从《论语》中孔子对冉有理财能力的评价,到明清晋商 以义制利 的商业实践,再到当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兴起,这条财富伦理主线始终贯穿于中国社会的经济变迁之中。在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今天,重新审视这一命题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更是构建现代商业文明的伦理基石。本文将从概念溯源、哲学基础、历史演进、现代解构四个维度,系统解析这一古老智慧的当代价值。
二、概念溯源:从《论语》语境到范畴界定
(一)原典语境中的义利之辨
《论语?里仁》篇中,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这段论述构成了 取之有道 的思想原型。需要注意的是,此处 不以其道得之 的 ,东汉郑玄注为 得富贵,而宋代朱熹《论语集注》进一步阐释为 不以其道,则其得之也不正。可见孔子并非否定对富贵的追求,而是强调获取方式的道德正当性。在《论语?述而》中,孔子更明确表示: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这种态度与道家 绝巧弃利、法家 利出一孔 的财富观形成鲜明对比,奠定了儒家 以义导利 的基本立场。
(二)核心概念的哲学界定
的人格维度:在儒家语境中, 不仅是社会身份的指称,更是道德理想的化身。从《尚书》君子勤礼,小人尽力 的身份区分,到孔子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的道德分野, 逐渐成为兼具社会责任与道德自觉的理想人格。这种人格在财富观上体现为 义以为质,礼以行之(《论语?卫灵公》),即财富追求必须以道义为本质,以礼仪为规范。
的范畴演进:甲骨文中
从贝从才,本指财物,《周易?系辞》何以聚人?曰财 将其扩展为聚合人力的资源。在儒家思想中, 既包括粟米布帛等物质财富,也涵盖 以德聚财(《大学》)的道德资本。值得注意的是,宋明理学将
纳入
范畴,如朱熹认为 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这种二分法为后世财富伦理增添了禁欲主义倾向,但原始儒家对
的态度更为辩证。
的伦理维度:作为儒家核心范畴, 在此处具有三重内涵:一是天道秩序,如《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二是社会规范,即 君臣父子 的伦理秩序;三是道德理性,如孟子 仁心仁术 的实践理性。在财富领域, 具体化为 见得思义(《论语?季氏》)的行为准则,构成对
的价值范导。
三、哲学基础:儒家义利观的三重维度
(一)性理维度:欲与理的辩证统一
孟子 性善论 为财富伦理提供了人性论基础。在《孟子?告子上》中,孟子认为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肯定了生理欲望的天然合理性。但这种
需要通过 心之官则思 的理性自觉来引导,形成 以理节欲 的实践智慧。荀子虽持 性恶论,却同样强调 化性起伪,认为 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荀子?大略》),这种对人性复杂性的认知,使儒家财富伦理避免了非此即彼的极端化。
(二)伦理维度:群己关系的价值调适
儒家 修齐治平 的伦理链条,将个人财富追求纳入社会共同体的价值框架。《大学》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的论述,揭示了财富分配与社会稳定的内在关联。这种群己观在宋明理学中发展为 义利相兼 的辩证思维,如陆九渊提出 利者,义之和,王夫之更明确指出 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将个体利益的正当性与社会公义统一起来。这种伦理智慧与西方契约论强调的 个人权利优先 不同,更注重在 推己及人 的伦理互动中实现利益协调。
(三)实践维度:经权之道的智慧运用
儒家义利观并非僵化的道德教条,而是蕴含着 经权相变 的实践智慧。《孟子?离娄上》记载,孟子在
情境下主张 援之以手,突破 男女授受不亲 的常规,这种权变思维在财富领域体现为 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的实践层次。明清晋商创造的 顶身股 制度,将员工利益与商号发展绑定,正是 经权之道 在商业实践中的生动体现,既坚守 以义制利 的原则,又灵活适应市场变化。
四、历史演进:从先秦哲思到现代转型
(一)先秦诸子的义利之争
春秋战国时期,围绕财富伦理形成了多元思想碰撞:儒家主张 义以生利(《左传?成公二年》),将道德作为利益的生成基础;墨家提出 义,利也(《墨子?经上》),试图将义利统一于 天下之利;法家则推行 利出一孔 的国家主义经济政策,通过严刑峻法规范财富分配;道家秉持 知足之足,常足矣 的寡欲思想,对物质财富持超越态度。这场思想争鸣最终以儒家 以义导利 思想为主流,奠定了中国传统财富伦理的基本格局。
(二)汉唐至宋明的理论深化
汉代董仲舒提出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虽被后世误解为 贵义贱利,但结合语境可知其强调的是动机的道德纯粹性。宋代程朱理学将义利之辨提升到 天理人欲 的哲学高度,朱熹注《论语》时说:君子小人趣向不同,公私之间而已,将义利分野归结为公私之别,这种阐释强化了道德自律的内在要求。明代王阳明提出 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在 致良知 的哲学框架下,将财富追求纳入道德自觉的范畴,认为 虽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传习录拾遗》),极大拓展了儒家财富伦理的实践空间。
(三)明清商业文明的实践创新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繁荣催生了新的财富伦理实践。徽商奉行 财自道生,利缘义取 的经营理念,《士商类要》等商业手册明确将 贸易之道,勤俭为先,次则择地,地择焉则利必厚 与 临财不苟,见利思义 并列为从商准则。晋商创造的 票号信用 体系,以 诚招天下客,义纳八方财 为信条,其
制度(选择商业伙伴时重义轻利)、预提护本 制度(从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金)体现了对 取之有道 的制度创新。这种商业实践使儒家财富伦理从哲学思辨走向制度建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文明传统。
(四)近现代转型的伦理困境
近代以来,西方功利主义思想传入与本土商业传统断裂,使 君子爱财 的伦理观面临双重挑战。一方面,严复翻译《天演论》引入的 物竞天择 理论,在特定历史时期被异化为 利益至上 的生存哲学;另一方面,计划经济时代对 义利之辨 的政治化解读,导致财富伦理的污名化。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使 效率优先 成为主导价值,部分领域出现 见利忘义 现象,如商业欺诈、食品安全等问题,暴露出传统财富伦理现代转化的滞后性。这种困境促使我们重新审视 取之有道 的当代意义。
五、现代解构:商业文明中的伦理重构
(一)制度伦理视角下的
在现代社会,取之有道 的
需要从传统伦理规范转化为制度伦理体系。从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强调的 同情共感,到罗尔斯《正义论》提出的 差别原则,西方伦理思想为我们提供了制度建构的参照。中国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自律规范,构成了
的制度性表达。如阿里巴巴 客户第一 的价值观、华为 力出一孔,利出一孔 的分配原则,本质上是传统 取之有道 思想在现代企业治理中的创新实践。
(二)社会责任理论的本土化诠释
企业社会责任(cSR)理论与儒家财富伦理具有内在契合性。《大学》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 的论述,蕴含着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当代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如腾讯 99 公益日、拼多多 农地云拼 助农计划,既体现了 博施济众 的儒家情怀,又创新了财富回馈社会的方式。这种实践超越了西方 cSR 理论的工具理性层面,赋予财富追求以伦理目的性。
(三)数字时代的财富伦理新挑战
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人工智能驱动的算法经济,使传统 取之有道 面临新课题。数据垄断、算法歧视、虚拟货币投机等现象,暴露出技术伦理的滞后性。儒家 中庸之道 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智慧:在数据利用上坚持 过犹不及,在算法设计中嵌入 仁恕之道,在虚拟经济中恪守 见得思义。正如王阳明所言 在事上磨练,数字时代的财富伦理需要在技术创新与道德自律的互动中实现动态平衡。
(四)全球治理中的伦理话语权建构
一带一路 倡议背景下,儒家财富伦理为全球经济治理提供了东方智慧。与西方功利主义强调的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不同,君子爱财 蕴含的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的伦理智慧,为处理跨国商业伦理冲突提供了新路径。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中推行的 共商共建共享 原则,埃塞俄比亚 万村通 项目、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的可持续发展实践,都是 取之有道 思想在全球治理中的具体体现,彰显了中华文明的伦理包容性。
六、辩证思考:超越非此即彼的义利观
(一)义利统一的实践辩证法
儒家义利观的现代价值在于其辩证思维。朱熹曾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然所争却在毫厘之间,这种 毫厘之辨 提醒我们避免将义利对立化。当代企业案例表明,义利统一具有现实可能性:日本稻盛和夫提出的 利他经营 理念,将 作为人,何谓正确 作为经营判断的根本标准,京瓷公司的发展证明了道德资本与经济资本的正相关性;中国同仁堂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 的古训,使这一老字号历经三百年而不衰。这些案例印证了《周易?系辞》利者,义之和也 的古老智慧。
(二)道的时代性与地域性
取之有道 的
具有历史流动性。先秦时期
主要指宗法伦理,宋明时期融入天理思想,现代社会则表现为法律制度与道德共识的统一。这种时代性要求我们避免将传统伦理教条化,如明清商帮的 地缘伦理 在全球化时代需要转化为普遍主义的商业伦理。同时, 的地域性特征也提醒我们,在借鉴西方商业伦理时需保持文化主体性,如对 股东至上 理论的反思,对 利益相关者 理论的本土化改造,都需要扎根于 以义制利 的文化土壤。
(三)个体道德与制度建构的互动
儒家强调 反求诸己 的道德自律,但现代社会更需要制度伦理的保障。明代张居正曾指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种制度意识对当代财富伦理建设具有启示意义。构建 取之有道 的现代秩序,既需要通过《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升个体道德自觉,也需要完善《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制度设计,形成 道德自律 - 制度他律 - 文化氛围 的三维保障体系。
七、结论:作为文明基因的财富伦理
从《诗经》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的君子追求,到当代 共同富裕 的社会理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始终是中华文明处理财富问题的精神密码。在物质丰裕而价值多元的今天,这句古训的现代性启示在于:它既肯定了
作为人性本能的合理性,又强调了
作为文明标识的必要性,在欲望与理性、个体与群体、传统与现代的张力中,构建了一套具有弹性的财富伦理体系。当区块链技术重构价值交换方式,当人工智能重塑劳动形态,儒家 以义导利 的智慧提醒我们:真正的财富之道,不仅是物质的积累,更是人性的成全与文明的精进。这种将经济活动伦理化、伦理实践经济化的智慧,或许正是中华文明对全球商业文明的独特贡献。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征程中,重新激活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的文化基因,不仅是构建中国特色商业文明的需要,更是人类文明多元共生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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