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支黑色的大军出现在长安城外的地平线上时,整座城市都热闹了起来。
等了很久的百姓从坊市里涌出来,挤满了通往城门的官道两旁,到处都是人头,吵闹声冲上天。
他们伸长了脖子,想马上看清这支传说中踏平了河西走廊的王师。
军队走的很慢,每个士兵的脸上都写着长途打仗的疲惫,铠甲上全是划痕和灰尘,有些人的脸上还有没好的伤疤。
但他们的腰杆挺的笔直,眼神里有一种打过硬仗、见过血才有的安静和骄傲。
走在最前面的,是霍去病。
他没穿那身华丽的将军朝服,还是一身战场上穿的玄甲,只是擦的锃亮。
霍去病骑在马上,脸色平静,目光直直的看着前面高大的城楼,身后巨大的“霍”字将旗在风中展开。
凌岳骑着马和他走在一起,身上也是沾了风沙的校尉铠甲。
凌岳看着眼前沸腾的人海,听着耳边震天的欢呼声,一时间有点不敢相信。
几个月前,他还只是个倒在城郊,是死是活都不知道的异乡人。
“凌岳,你看。”
霍去病忽然低声说,“这就是长安。”
他的声音被周围的吵闹盖住了,但凌岳听清了。
他顺着霍去病的目光看去,看到一个老头正被儿子扶着,踮着脚用力的朝军队这边看,浑浊的眼睛里全是泪水。
一个妇人紧紧抱着孩子,指着军旗,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什么。
这,就是他们用命换来的东西。
大军在未央宫前的广场上停下。汉武帝刘彻早就带着文武百官等在了高台上面。
献俘仪式开始了。
五个曾经在草原上威风八面的匈奴王,连同他们的母亲、老婆孩子,还有上百名将领,被扒了铠甲,穿着破烂的皮袍,双手被反绑着,屈辱的跪在了高台下面。
在他们身后,是上百面缴获来的、破破烂烂的匈奴旗帜,被汉军士兵像扔垃圾一样的扔在地上,用脚踩着。
人群里爆发出雷鸣一样的喝彩。
“下一个,献宝!”内侍尖着嗓子喊道。
在无数道目光的注视下,上百名精壮的士兵喊着号子,将那个用厚毡子包着的大东西,缓缓的拖到了广场中央。
当霍去病亲自上前,一把扯下毛毡时,冬天的午后阳光猛的照在了那尊巨大的金人身上。
广场上的人,不管是百姓还是百官,那一瞬间都安静了,所有人都被那刺眼的金光晃的睁不开眼。
高台上,前几天上书弹劾霍去病“贪功冒进、不惜士卒”的御史大夫张汤,此刻只觉得那金光照在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疼。
他下意识的后退了半步,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这尊金人,比任何解释都有用,它证明了,霍去病的“冒进”换来的是多大的功劳!
当大家适应了光线,看清那尊巨大的纯金塑像时,倒吸冷气的声音响成一片。
那种视觉冲击非常直接。
“那…那就是匈奴人拜的天?”
“天哪,被咱们给抢回来了!”
短暂的安静后,是比刚才猛烈好几倍的欢呼!
这尊金人,比三万颗人头更能说明这场仗打得有多漂亮!
高台上,刘彻站了起来,走到高台边上,俯瞰着这盛大的一幕。
他心里激动不已,目光扫过台下吓得不敢说话的张汤等人,心里冷笑:这就是朕的冠军侯!这就是朕选的人!你们这些只知道守成的老臣,永远也理解不了,开疆拓土需要的是什么样的魄力和胆识!
刘彻没有说话,但脸上的笑意,比阳光还要灿烂。
“宣旨!”
尖细的嗓音再次响起,整个广场迅速安静下来。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骠骑将军霍去病,勇冠三军,功盖当世,率军西征,拓土千里,扬我大汉天威!特益封五千八百户,食邑合计万户!赏钱百万,金千斤,御马一匹!另,加封其麾下校尉凌岳…”
听到自己的名字,凌岳的心猛的一跳。
他抬起头,看向高台。
“…校尉凌岳,随军出征,智勇兼备。阵前斩将,扬我军威;奇兵侧出,兵不血刃智取坚城;献计夺金人,摧敌心胆。此皆不世之功!今体朕心,擢升凌岳为关内侯,食邑八百户,赐府邸一座,黄金百斤!钦此!”
关内侯!
这三个字一出来,人群中,特别是百官的队伍里,响起了一片压不住的骚动。
从一个没人知道来历的影卫,到现在名动天下的大汉列侯。
这一步,凌岳只用了不到一年。
“臣,凌岳,领旨谢恩!”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凌岳上前一步,和霍去病一起单膝跪地,声音清楚又沉稳。
这一刻,他有了身份,是被大汉天子亲口承认的,关内侯,凌岳!
这个名字,从此将刻在帝国的史册上,背负起极大的荣耀,也承担起重大的责任。
当他起身时,他感到无数道目光落在了自己身上,有羡慕的,有嫉妒的,也有审视和探究的。
他甚至看到了队伍后面,李敢那张惨白到没有血色的脸。
李敢死死的盯着他,眼神里充满了不甘心和不敢相信,好像在问老天,为什么他李广的后人,竟然被一个来路不明的野小子踩在了脚下。
凌岳没有在意这些。他抬起头,目光越过人群,和高台上同样看向他的霍去病对上了。
霍去病冲他咧嘴一笑,无声的动了动嘴唇,凌岳读懂了那两个字——兄弟。
凌岳也笑了。不管以后有什么明枪暗箭,也不管前面的路有多危险,有这样一个知己兄弟并肩作战,就够了。
站在这荣耀的顶峰,和最好的朋友分享这份荣光,本该是人生得意的时候。
可两个人的笑容背后,却都藏着一丝清醒。
他们都明白,皇帝给的这份泼天富贵和荣耀,也是一份更大的责任和危险。
来自朝堂的算计,来自匈奴更深的报复,都会跟着来。
…
当晚,宫中大摆宴席。
庆功宴的气氛非常热烈,奏着乐,跳着舞。
刚刚受封的将军和军官们成了宴会的主角,被一群群官员围着,好听的话和劝酒声一直没停过。
霍去病被围在最中心,他来者不拒,有说有笑,一副少年得志的张扬样子。
凌岳这边则清静许多。
他刚被封赏,还没什么根基,那些老狐狸一样的官员还在观察。
这时,一个穿的很华丽的年轻列侯端着酒杯走了过来,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位想必就是新封的凌侯了?真是好运气,跟着骠骑将军走一趟,就挣来了一辈子的富贵。来,本侯敬你一杯。”
话里的酸味和试探一点都没藏着。
凌岳缓缓站起身,端起酒杯,平静的看着他:“运气好,也是本事。战场上,运气好,能活命。朝堂上,运气好,能封侯。不知道阁下是哪一种?”
那年轻列侯脸色一僵,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安安静静的年轻人这么不好惹,一时竟然不知道怎么回话。
凌岳却不再看他,把杯里的酒一口喝完,淡淡的说:“请。”说完就自己坐下,自顾自的倒酒,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
那人觉得没意思,灰溜溜的走了。
角落里,几道原本投来看热闹的目光也立刻收了回去。
凌岳乐的清闲,独自坐在角落,慢慢的品着杯中的御酒。
酒是好酒,入口醇厚,但他却尝不出什么滋味,脑子里在想着别的事情。
“凌侯爷,一个人喝酒,是觉得宫里的酒,没有沙场上的马奶酒喝的痛快?”
一个有些沙哑的声音在旁边响了起来。
凌岳回头,看到一个瘦削的中年官员不知何时已坐在他旁边。
那人穿着大农令的官服,一双眼睛不大,眼神却很锐利。
正是桑弘羊。
“桑大农。”凌岳起身,微微拱手。他是侯爵,对方是九卿,平级论交就行。
“侯爷请坐。”桑弘羊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多礼。
桑弘羊端起酒杯,没有喝,只是在指间轻轻转动,目光落在远处热闹的人群中。“侯爷刚才应付的很好。长安城里,想害你的人可比草原上的狼多多了。”
他话锋一转,继续说:“侯爷在觻得城不杀不抢,还开仓放粮收拢人心。这法子,朝里很多人骂你妇人之仁。但在我看来,侯爷这么做,是看得长远。”
凌岳心中一动,知道这位大汉的“钱袋子”是话里有话。
“桑大农过奖了。我只是觉得,那些牛羊,与其杀了吃肉,不如留着下崽,将来能为国库多添些税收。”
“哈哈哈,好一个‘留着下崽’!”
桑弘羊发出一阵低沉的笑声,他凑近了一些,声音压得更低,只有两人能听见,“侯爷是爽快人,我也不绕弯子。陛下对河西那片地后续要怎么安排,很想听听您的经济战策略。”
经济战三个字,让凌岳端着酒杯的手停在了半空。这个词,他只对霍去病提过。
桑弘羊看着他的反应,眼中闪过一丝了然。
“陛下想知道,怎么能让河西在三年之内,不光能自己养活自己,还能反过来给朝廷交钱。只是…”
他的语气沉了下来。
“只是,朝里很多大人,恐怕不想看到河西变成第二个盐铁啊。”
这一句话,让凌岳瞬间明白了。
桑弘羊是在提醒他,他的计划会动了朝中无数豪强和官员的蛋糕,就像当初的盐铁官营一样。
盐铁官营,是桑弘羊的手笔,为汉武帝的战争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钱财,却也因此得罪了无数靠这个吃饭的豪强和与他们勾结的列侯官员。
桑弘羊这话,既是在提醒他,也是在拉拢他。
凌岳沉默片刻,将杯中酒一口喝干。
辛辣的酒液划过喉咙,他的头脑却感觉很清醒。
封侯,原来才只是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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