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痴迷于拳脚功夫,周克华还尤其喜爱阅读武侠与侦探类小说。
练武是身体上的锻炼,读书则关乎心智的发展。
《三国演义》《水浒传》、金庸与古龙的作品,乃至《福尔摩斯探案集》等小说,他几乎每天都会塞在书包里,一有空便拿出来翻阅。
他还常常专程跑到沙坪坝街头,听人说书、摆龙门阵。
这些爱好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心理动机,外人自然难以揣测。
后来有记者采访到他的一位小学同学,对方表示周克华从小便梦想成为“大侠”。只不过,他心目中的“大侠”究竟是仗义行善,还是为非作歹,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真正清楚。
终日不是练武就是读小说,他哪还有心思学习?
小学时成绩尚可,但自初中沉迷小说后,成绩便一落千丈。
1985年,他中考失利,仅以初中学历毕业。
家人商量后,建议他去参军,奈何体检未能通过,连当兵这条路也走不通。
既然无法入伍,便只能务工谋生。
尽管只有十五六岁,也不能闲在家里吃白饭——那个年代大多如此。
周克华也开始打工了。父亲带他来到嘉陵江边的二塘码头,在那里做苦力,挖沙装船。别看是体力活,报酬却并不低,每日能赚二三十元,一个月下来近一千元。
这在1985年堪称高收入——对比我家族1991年时的沙场,装卸工月工资还不到二百元,我大舅做司机一个月也才三百元。而周克华在85年就能月入近千,比当时的镇长收入还高。
但他干了一段时间后就不愿继续,转而跑到渝中区某建筑工地打工。然而这小子果然“随根”,和他父亲一样“饱暖思淫欲”。
1986年3月,年仅16岁的周克华竟在街上公然调戏妇女,大胆上前动手触摸对方。其行为之放肆,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结果,他被处治安拘留14天。
释放之后,他自觉无颜回工地,只好重新回去挖沙。这一挖就是好几年,艰苦的劳作使他练就了一身强健体魄,但身高却未见增长,成年后也只有一米六七。
他就这样一直干到1991年。当时采沙行业逐渐被垄断,正规沙场成立,个体户要么被收编,要么被解散,周克华也因此失业。
之后他便终日游荡,独来独往,不与他人交往。但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终究不是办法。
于是同年9月,他在沙坪坝井口半边街盯上一户人家,入室行窃。户主名叫蒋云波,家中并不富裕,周克华翻找半天,只搜出120元钱和一百多斤粮票。
但重要的是,他在屋里发现一把猎枪,一见便爱不释手,当即带走。
此后一段时间,他未再犯案,至于是否仍有小偷小摸,则不得而知。两年后的1993年,周克华告诉家人自己要去武汉打工挣钱,随即离开重庆。
谁知一到武汉,他竟背着那把猎枪走在街上,被巡逻民警查获。警方要没收枪支,他顿时急了眼,坚决不肯交出——视若珍宝的枪怎能轻易让人?
但无证持枪本就违法,民警上前依法收缴。周克华勃然大怒,竟朝天鸣枪示威,俨然一副拼命的架势。从这一点也看得出,他对枪支何等痴迷。
当然,枪最终被警方合力夺下。周克华拼命挣扎,挣脱后慌忙逃跑。但他越想越气:偷来的枪怎能说没收就没收?第二天,他竟径直跑到派出所大吵大闹,要求还枪。
结果可想而知——办案民警一眼认出他:“正找你呢,自己送上门来了?”
当场将其逮捕。最终,他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处两年劳动教养,送至武汉市汉南劳教所改造,1995年才获释。
解除劳教后,他无处可去,只得返回重庆。刚出来手头拮据,又无一技之长,只好在重庆火车东站当搬运工,仍旧靠力气吃饭。
也正在这时,他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叫徐薇,在家排行老二,也有人称她“徐二妹”,1974年生,比周克华小4岁,住在重庆南岸区长生镇新塘村上塘口。
两人同为初中学历,看上去颇为般配。徐二妹曾做过保姆,后来又进厂打工,就这样结识了周克华。
两人相处得不错,但徐二妹脾气急躁,动不动就发火吵嚷。不过周克华生性沉默,不爱回嘴,反倒形成互补。
感情稳定后,两人打算结婚,共结“百年之好”。徐二回家告知父母,二老表示须先见见小伙子,看看人品如何。
于是周克华提着水果登门拜见“岳父母”。老人一看礼物寒酸,心知这家境恐怕一般,但自家也非什么高门大户,不图聘礼多少,关键还是人品。见面后发现这小子蔫蔫的,话不多,感觉还算老实。
之后二老提出须回访周家,双方家长须见面商谈婚事。他们费力爬上山,到了周家,果然不出所料——确实很穷。而且亲家与未来女婿一个样,都不爱说话,近乎木讷,脸上没什么表情。
老两口心里有些打鼓,觉得这家人“怪怪的”。
回家后,他们劝女儿:“要不还是算了吧,再找个好的。这家人家不行,人也不活络,以后怎么过日子?”
谁知二妹一听大怒,拍桌瞪眼喊道:“找什么找?我非跟他不可!”
老人见状只好让步:“得得得,你的婚事你自己做主,我们不管了。只希望你将来别后悔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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