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温和的笑声中夹带着他坚定的声音。
“我决定了,我要留在星开市。”
“你不去圣城?”杨清洺美眸瞪大,不可置信。
凌云坚定摇头。“不去。”
“为什么?”
杨清洺强行压制心中的激动,努力用平静的语气问道。
她知道凌云的妻子一位鬼灵。
而鬼灵到达衍身境之后便能拥有肉身,只要萧月兰到达了衍身境,届时他们便能过着正常夫妻的生活。
她本以为凌云会为了萧月兰,而选择去资源更丰富的圣城成长。
但没想到凌云居然拒绝了前往圣城的机会,选择了留在星开市。
在听见凌云的决定后,她心中如有万千烟火绽放,美丽愉悦。
凌云如实回答:“因为我对圣城不熟,而且星开市有老师和学姐在,我舍不得你们。”
我舍不得你们!
短短几个字,却令杨清洺芳心猛的一颤,险些失守。
她贝齿轻咬着下唇,风情万种的嗔了凌云一眼。
“就会油嘴滑舌。”
凌云笑嘻嘻的看着她。
他刚才确实有动过去圣城的想法。
原因也如杨清洺所想。
他想早点将萧月兰他们的境界提升至衍身境,夫妻之间可以过着没羞没臊的生活。
可变强之事,不是短时间就能完成的。
他在听见杨清洺和柳月念曦不能同去圣城后,就果断的放弃了这个想法。
这几个月下来,杨清明对他的好,他有目共睹。
虽然一开始确实有些失责,但不得不承认,自从试炼结束,凌云身受重伤后,杨清洺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开始正经起来,对两个学生也更加关心,投入了更多的精力。
柳月念曦就不用多说了。
作为自己的女朋友,凌云可不想吃异地恋的苦。
上一次才分别了一个星期就已经思如泉涌了。
如果他去了圣城,指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虽然他相信柳月念曦对他的感情不会变质,可他却不愿与柳月念曦分离。
“既然你做出了决定,那我就如实的禀告上面了。”杨清洺吐出一口香气,脸色恢复如常。
凌云的回答扫平了她所有的阴郁,心情如雨过天晴,欣喜欢畅。
凌云有些担心的问道:“我这样赤裸裸的拒绝了他们,高层不会心生不满,直接逼迫我后给我穿小鞋吧?”
“他们敢!”
杨清洺发出一声冷哼,声音漠如霜冻。
“你是我杨清洺的学生,只要你不愿,我看谁敢来逼迫你。”
“我杨清洺虽然不是联盟的高层,但好歹是一个分部的副部长,不会任人宰割,如果连自己的学生都护不住,那我就真的成废物了。”
“而且联盟有联盟的规则,我不信有人真的敢这么干!”
“你放心,有为师在,他们不敢拿你怎么样。”
有了杨清洺的保证,凌云稍微放心了。
但心脏总是突突直跳,有种不祥的预感。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
社会就是人情世故。
虽然他相信那些身处高位的大人物,不会太在意他这个还会成长起来的天才。
但自己的拒绝终究会让他们心生不满。
不是每一个人肚子里都能撑船,总有心胸狭隘之人。
凌云也只能在心中祈祷,联盟的高层是一群豁达大度、宽宏大量、胸怀宽广、宽大为怀、有容乃大、海纳百川、豁达开朗、大度包容的人。
见凌云低着头沉默,杨清洺还以为他还在担心。
于是上前捏了捏他发愣的脸,笑着安慰道:“放宽心啦,一切有老师在,就是天塌了,也有老师帮你撑着,这段时间好好休息,该吃吃该喝喝,不用担心别的。”
“明天就是念曦的生日了,你好好陪陪她。”
脸上的拉扯感令凌云回神,鬼使神差的竟抓住了那只小手。
“你……你干嘛?”
他突然大胆的举动,让杨清洺心慌意乱,声音发颤。
“哦,我感觉老师的手有些凉,所以帮老师捂热点。”
凌云捏了捏柔弱无骨的小手,这才不舍得松开。
好滑!
好软!
好嫩!
美女的手都是这样的吗?
他抓过好几个女人的手都是这样的感觉。
柳月念曦、谢姝颜、杨清洺的都是。
皮肤滑如丝绸,纤细手指洁白如玉,指节分明,宛如精雕玉琢的艺术品一样,轻轻一捏就会泛起红润。
杨清洺收回手白了他一眼。
我信你个鬼。
一点都不老实。
“我走了。”
她转身走出阴影,驱车离开了。
凌云回味了一下刚才的手感,又用手在自己脸上摸了摸。
emmm……
和她们的手相比,自己的手简直糙如砂纸。
“也不知道她们怎么保养的。”
嘀咕了一句,凌云回到了别墅。
……
……
次日清晨。
凌云一大早就起来收拾自己了。
今天可是他的正牌女友纽柳月念曦的19岁生日。
作为柳月念曦的正牌男友,凌云无比重视今天。
早上七点就起来了,洗头洗澡换衣服,整理头发修边幅。
萧月兰几女也围在他身边,帮他打理的形象。
“哥哥这件太单调了,不好看,还是我挑的这件好看。”
灵欣一手拽着凌云穿着的一件纯白色t恤,一只手拽着一件七彩斑斓的t恤嘟囔着。
为了打理自己的形象,凌云昨晚可是用好几个小时游走在各个服装店,花费付几十万元,买了一大堆衣服。
只为今天搭配一套适合自己的衣服。
其实凌云各项身体条件都不差。
清秀的脸搭配上一头零碎干净的短发,一米八出头的身高,再加上健硕硬朗的身材,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呈现一种健康的小麦色,妥妥的阳光男孩一枚。
肩宽腰细,腿脚修长,简直就是个人形衣架,穿啥啥搭。
只是……
当凌云看见灵欣手上那件七彩斑斓的衣服时却沉默了。
接过那件衣服后默默的塞入了御戒。
驾驭不了这种么骚气的衣服。
等有机会塞给杨辉吧。
还是他比较适合。
“我觉得夫君这一套挺好的呀,看着很精神呢。”
萧月兰悉心的为凌云抚平衣服上的褶皱,眼神中透露着无尽温柔。
凌云咧嘴一笑,“我也觉得。”
黑白搭配是他最喜欢的配色,如果单色的话还是比较喜欢蓝色。
至于为什么喜欢蓝色,可能是因为萧月兰的影响吧。
叮咚!
手机消息铃声响起。
是柳月念曦发来的。
曦月:学弟,我到你宿舍门口啦。
凌云心中咯噔一声,暗道一声不好。
磨蹭的太多时间,结果让今天的主人公反过来等自己了。
我真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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