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东州的第一个工作日,苏清越在办公室抽屉里发现了一份通知——在她借调省纪委期间送达的。红头文件,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东州市纪委监委工作规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她的名字在成员名单里,排在第十三位。组长是市纪委书记,副组长是几位副书记,成员包括各室主任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很常规的名单,但文件最后的备注栏有一行手写字:“苏清越同志负责主笔起草监督检查部分规程。——周怀远”
字迹遒劲,是周怀远的亲笔。
苏清越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主笔起草规程,这意味着她要从一个执行者,转向规则制定者。这不是办案——办案是针对具体的人和事,而制定规程是设计一套系统,影响未来所有的人和事。
压力不一样。
上午十点,规程修订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大会议室里坐满了人。苏清越找了个靠后的位置——按照排名,她应该坐后面。但周怀远进会议室时,扫了一眼,直接说:“清越同志,坐前面来。你是具体执笔的,要听得清楚。”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过来。苏清越只好起身,在第三排靠过道的位置坐下。旁边是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老陈,冲她点点头:“小苏,担子不轻啊。”
“还请陈主任多指导。”苏清越低声说。
会议开始,周怀远开门见山:“同志们,这次规程修订,是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工作的需要。现有的工作规程是五年前制定的,很多内容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他顿了顿:“特别是监督检查这部分——随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监督检查的职能拓展了,手段丰富了,但边界在哪里?程序怎么走?责任怎么分?需要一套清晰明确的规则。”
分管副书记接着发言:“这次修订要把握几个原则:一是于法有据,每条规定都要有法律法规依据;二是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痛点;三是务实管用,不能写成花架子;四是适度超前,要为未来发展留空间。”
很宏观的要求。轮到各室发言时,意见就开始具体了。
信访室主任先开口:“我们建议明确信访举报的受理标准。现在什么举报都往纪委转,很多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但退回去又怕漏掉线索。需要有个清晰界限。”
案件监督管理室老陈说:“案件流转的时限要明确。一个线索从信访转到案管,从案管转到核查,每个环节多长时间,现在太随意。有的案子拖一两年,群众意见很大。”
审查调查室主任更关心权限:“监察法给了我们很多措施,但具体怎么用,程序怎么走,需要细化。比如留置,什么情形下可以延长,谁审批,都要明确。”
每个人都从自己部门的角度提要求。苏清越快速记录,脑子里已经在分类:哪些是程序性问题,哪些是实体性问题,哪些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哪些可以内部解决。
最后轮到她说时,会议室安静下来。
“各位领导,我结合在监督检查一线的工作体会,谈几点想法。”苏清越翻开笔记本,“第一,关于监督检查的启动条件。现在很多时候是等线索来了才动,但有些领域风险高,应该主动监督。建议建立‘必查清单’——比如重大项目启动、重大资金拨付、重大人事调整,这些时候监督检查要提前介入。”
“第二,关于监督手段。除了传统的谈话、查阅资料,现在有了大数据、信息化手段。但怎么用,权限多大,程序怎么规范,需要明确。不能因为怕越界就不敢用,也不能因为好用就滥用。”
“第三,关于成果运用。监督检查发现了问题,不能一报了之。要建立‘问题-整改-反馈-回头看’的闭环机制。特别是对普遍性问题,要推动建章立制。”
她顿了顿:“我初步考虑,监督检查规程可以围绕‘四必谈四必查’来设计框架:新任职干部必谈廉洁要求,重大项目启动必查风险防控,信访反映集中必谈提醒,廉政测评落后必查原因。具体内容再细化。”
“四必谈四必查……”周怀远重复了一遍,“这个提法好,简洁易记,也抓住了关键点。清越同志,你就按这个思路,先起草监督检查部分的初稿。给你两周时间。”
“好的。”
散会后,周怀远叫住她:“清越,到我办公室一下。”
书记办公室里,茶香袅袅。
“坐。”周怀远亲自泡茶,“刚才会上说得不错。‘四必谈四必查’,既有创新,又接地气。但你要知道,起草规程不是写文章,是定规矩。规矩定了,就要执行。所以每一条都要反复推敲,考虑各种可能情况。”
“我明白。”苏清越接过茶杯。
“另外,”周怀远看着她,“这个规程不只市里用,省纪委也在关注。如果搞得好,可能全省推广。你想想自己这些年的经历——在云湖搞‘三化建设’,在省里查‘期权腐败’,这些实践经验,要转化成制度成果。”
转化。这个词让苏清越心里一动。是啊,她经历了那么多案子,遇到过那么多问题,那些经验和教训,不应该只停留在个人层面,应该变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
“我会认真思考的。”她说。
“好。”周怀远点头,“需要协调哪些部门、调阅哪些资料,直接跟我说。但起草工作,你要独立完成。这是考验你系统思维能力的时机。”
接下来的两周,苏清越进入了闭关状态。
她把所有工作暂时移交,专门起草规程。办公桌上堆满了资料:《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央纪委、省纪委的相关文件;还有她自己这些年积累的办案笔记、调研报告、思考文章。
第一步是确定框架。她反复琢磨“四必谈四必查”这个核心,决定把规程分为四章:
第一章总则,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第二章“四必谈”,细化任职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各类谈话的情形、程序、要求。
第三章“四必查”,规定专项检查、立项监督、风险排查等各类监督的方式、权限、流程。
第四章附则,规定解释权、施行日期等。
框架定了,开始填充内容。这是最难的——每一条规定,都要考虑周全。
比如“新任职干部必谈廉洁要求”,谈什么?怎么谈?谁谈?谈话记录怎么管理?谈话后发现有问题怎么办?
苏清越回想起自己在云湖时,对新任社区干部的廉政谈话。那时候就是简单提要求,效果有限。后来她改进方法,增加了案例分析、风险提示、承诺签字等环节。这些实践应该写进规程。
再比如“重大项目启动必查风险防控”,查什么?怎么查?查到问题怎么处理?她想起建工案的教训——如果当初在数字产业园项目启动时就介入监督,可能就不会有后来的大问题。
她把这些思考都写进去,每一条都尽量具体、可操作。
起草到第五天,遇到了第一个难题。
关于大数据监督的条款,怎么写?技术中心的老谭来找她,带来了一堆问题:“苏主任,我们用‘清廉云湖’App收集数据,算不算侵犯隐私?分析裁判文书发现异常,算不算干涉司法?这些边界不厘清,下面不敢用啊。”
确实。苏清越自己也有顾虑。她在规程里初步写了“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但老谭要的是具体规则:什么数据可以收集?怎么收集?保存多久?谁可以访问?分析结果怎么使用?
这不是纪检监察一家能定的,涉及法律、技术、伦理多个层面。
“这样,”苏清越说,“我们开个小范围研讨会,请法律专家、技术专家、实务部门一起讨论。先形成共识,再写进规程。”
研讨会开了整整一天。争论很激烈。
法律专家认为:“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除非有明确法律授权,否则不能随意收集。”
技术专家反驳:“现在很多腐败问题就藏在大数据里,不用技术手段根本发现不了。关键是怎么用,不是不能用。”
实务部门的同志更实际:“我们基层办案,有时候就差一个数据印证。等走完所有审批程序,线索早断了。”
苏清越认真听着,记录着。最终,她提出一个折中方案:“建立‘分级授权、分类使用’机制。基础数据公开收集,敏感数据严格审批,分析结果谨慎使用。同时建立监督机制——技术部门用数据,要接受法制部门监督。”
这个方案得到了各方基本认可。她据此修改了规程草案。
第二个难题来自内部协调。
案件监督管理室老陈来找她,关于问题线索流转的时限规定。“小苏,你写的‘信访件接收后三个工作日内转案管’,这个时间太紧了。我们信访室每天收几十件,逐件登记、分类、研判,三个工作日根本不够。”
“那您觉得多久合适?”
“至少五个工作日。”老陈说,“而且要考虑复杂线索,有些需要初步了解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受理。”
苏清越查了工作记录。确实,有些复杂的举报,光是判断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就要好几天。但时限太长,又会影响效率。
她想到了分类处理:“陈主任,我们能不能区分一下?简单明确的线索,三个工作日转办;需要研判的复杂线索,可以延长到五个工作日。但延长要说明理由,记录在案。”
“这个可以。”老陈点头,“但要写清楚什么叫‘简单明确’,什么叫‘复杂’。”
于是又增加了一条界定标准。
类似的问题一个接一个。
审查调查室问留置延长的审批程序;干部监督室问廉政档案的更新频率;案件审理室问提前介入的启动条件……每个室都有自己的诉求,有些诉求还互相矛盾。
苏清越每天要接几十个电话,开好几个小会。笔记本记满了各方意见,有些需要采纳,有些需要解释,有些需要协调。
周维看她天天加班到深夜,心疼地说:“清越,规程不是一天写成的。你这样拼,身体吃不消。”
“时间紧。”苏清越揉着太阳穴,“省里在催,市里在等。而且……”她顿了顿,“我想把这件事做好。”
这不是套话。她是真的想做好。因为她知道,一个好的规程,能让无数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更规范,能让无数监督对象更清楚边界,能让反腐败工作更有效率。
这种系统性的影响,比办几个具体案子更大。
第十天,初稿完成。
五十八页,一万三千字。苏清越从头到尾读了三遍,每读一遍就修改一次。确保语言准确、逻辑严密、没有歧义。
她特别注意用词。“应当”和“可以”,“必须”和“一般”,“原则上”和“除外”……每个词的法律含义都不一样,要精准。
她还设计了一套流程图,把“四必谈四必查”的操作流程可视化。这样基层干部一看就懂,方便执行。
初稿打印出来,厚厚一沓。她先送给周怀远审阅。
周怀远花了两天时间看,每页都有批注。有的批注是肯定的:“这个设计好”;有的是疑问:“此条依据是什么”;有的是建议:“此处可增加案例指引”。
“整体框架不错。”周怀远最终评价,“但有些地方太理想化。比如这个‘大数据监督联合审核小组’,涉及多个部门,协调起来很难。还有这个‘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有些内容确实不宜公开。”
他指着其中一条:“要区分对内规范和对外公开。对内可以严格些,对外要考虑实际效果。”
苏清越点头记下。她确实有些理想化了。
“另外,”周怀远说,“你要准备一个说明稿。在领导小组会议上,逐条解释为什么要这样规定,依据是什么,预期效果是什么。让大家都明白,才好通过。”
“好的。”
又花了三天修改。第二稿完成后,苏清越开始准备说明稿。
这不是简单的重复条文,而是要讲出条文背后的思考。比如为什么要规定“新任职干部必谈”?因为很多干部出事,是从任职之初就放松了要求。谈话不是形式,是提醒,是预防。
为什么要“重大项目必查”?因为重大项目资金密集,腐败风险高。提前监督,既能保护干部,也能保护国家资金。
她把每个条款的立法原意、实践基础、预期效果都写清楚。说明稿比规程正文还长。
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专题审议规程草案。
这次会议规格更高,除了领导小组成员,还邀请了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的同志。会议室里坐得满满当当。
苏清越作为主笔人,要做起草说明。她站在汇报席,看着下面那些熟悉或陌生的面孔,深吸一口气。
“各位领导,同志们,现将《东州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草案)》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她讲了四十分钟。从背景意义到起草过程,从框架设计到重点条款,讲得清晰透彻。特别解释了“四必谈四必查”的设计思路,列举了实践中的案例。
讲完后,进入审议环节。
市人大法工委的同志先发言:“总体上符合法律法规。但有个问题——规程里多处提到‘必要时可以’,这个‘必要时’怎么界定?会不会给随意裁量留下空间?”
这个问题很专业。苏清越回答:“‘必要时’确实需要细化。我们在每个条款后面都加了注释,列举了几种常见情形。比如‘谈话对象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就属于‘必要时’。具体执行中,还要结合个案判断。”
“那如何防止滥用?”
“我们设计了备案机制。凡是使用‘必要时’条款的,都要向案管室备案,说明理由。”
市政府法制办的同志关心程序:“有些条款涉及其他部门,比如‘协调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这个协调机制怎么建立?会不会推诿扯皮?”
“规程里规定了牵头责任。纪委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协调。”
问题一个接一个。有质疑,有建议,有补充。苏清越一一回应,实在回答不了的,就记录下来,会后再研究。
会议开了四个小时。最后,周怀远总结:“同志们提了很多宝贵意见,起草组要认真吸收。总体看,这个规程草案基础很好,体现了问题导向和创新思维。建议修改完善后,先在一定范围内试行,再正式印发。”
试行。这是个稳妥的办法。
会后,苏清越根据审议意见,开始了第三轮修改。
这轮修改更细致,几乎每一条都有调整。有的条款增加了限制条件,有的条款细化了操作流程,有的条款补充了例外情形。
她还增加了一个章节:附则二“典型案例指引”。选了十个真实案例,说明规程条款在实际中如何应用。这是从司法系统学来的经验——案例能让抽象的规定变得具体生动。
第三稿完成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
苏清越站在办公室窗前,看着楼下空荡荡的停车场。连续二十多天的高强度工作,让她疲惫不堪。但看着桌上那叠厚厚的文稿,心里有说不出的充实。
这不是她写过最长的材料,但可能是最重要的。因为它不是针对过去,而是面向未来;不是解决一个问题,而是建立一套规则。
手机震动,是周维发来的消息:“还没下班?”
“马上回。”她回复。
收拾好东西,关灯离开。走廊里很安静,只有她的脚步声。
走到电梯口时,她回头看了一眼办公室。那里有一盏灯刚熄灭,但相信明天,会有更多灯因为这份规程而亮得更规范、更明亮。
这就够了。
规程试行版在一个月后印发。
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只是内部下发,先在三个区县纪委监委试点。苏清越被任命为试行工作指导组成员,负责跟踪评估。
试点反馈很快来了。有的说“四必谈四必查”很实用,有的说流程太复杂,有的说某些条款执行起来有困难。
苏清越带着指导组,一个区一个区地跑,听取意见,现场答疑。她发现,基层最需要的不是复杂的理论,而是具体的操作指引。于是她又组织编写了《规程操作手册》,把每个环节怎么做、注意什么、文书怎么填,都写得清清楚楚。
手册下发后,反馈好了很多。
三个月后,试行评估报告完成。
报告显示:规程试行以来,监督检查的规范性明显提升,问题线索的成案率提高了12%,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了18%。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工作有依据,操作有流程,心里有底了”。
但也有问题:有些地方机械执行,把“四必谈”变成了形式主义;有些地方对大数据监督仍有顾虑,不敢用;跨部门协调依然困难……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完美。”周怀远看完报告说,“关键是不断改进。清越,你们起草组要继续跟踪,定期修订。”
“是。”
就在规程试行取得初步成效时,省纪委的通知来了。
通知很短:东州市纪委监委起草的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肯定,认为“有创新、可操作、易推广”,决定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推广。请东州市纪委监委准备相关材料,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苏清越看到通知时,正在给安安喂辅食。小家伙已经一岁了,能扶着茶几走路,咿咿呀呀想说话。
“安安,妈妈要去省里开会了。”她轻声说。
安安抬头看她,伸出沾满米糊的小手,要摸她的脸。
周维在旁边笑:“她知道妈妈又要去工作了。”
是啊,又要去工作了。但这次不是去办案,不是去巡视,而是去分享经验,去推广制度。
她想起六年前,自己刚进纪委时,那个对一切都懵懂的新人。想起这些年办过的案子,写过的材料,推动过的改革。每一步都不容易,但每一步都算数。
现在,她的思考和实践,要变成全省的规范。
这是一种肯定,也是一种责任。
她把安安交给周维,起身走到书桌前。那里放着规程的正式版本,深蓝色封皮,烫金字体。
她抚过封面,心里平静而坚定。
前路还长。规程要完善,制度要深化,改革要推进。
但她已经上路了。
而且,不是一个人。
有无数纪检监察干部,和她一样,在各自的岗位上,用智慧和汗水,推动着这个国家的法治进程。
这就够了。
夜色温柔,灯火可亲。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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