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的手臂搂上夏清月肩膀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搂住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从极地冰川上切割下来的万年玄冰。
隔着薄薄的运动外套,他能清晰地感受到她身体的瞬间僵硬。肌肉绷得像一根拉满的弓弦,一股冰冷的、带着警告意味的寒气,顺着他的手臂直冲天灵盖。
林默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他甚至做好了准备,下一秒夏市长的手肘就会以一个刁钻的角度击中他的肋骨,让他亲身体验一下黄毛的待遇。
然而,预想中的雷霆反击并未到来。
那紧绷的身体,在僵持了零点几秒后,竟然奇迹般地、极其细微地松弛了一丝。那一丝松弛,微弱到如果不是林默全神贯注,几乎无法察觉。
但它确实发生了。
就像坚冰在春日暖阳下,融化了最外层的、最不起眼的一角。
林默心中那块悬着的巨石,轰然落地。他知道,自己赌对了。这位以智慧和手腕着称的女市长,在短短几秒内,不仅理解了他的意图,还做出了最精准的配合。
他搂着她,转过身,面对着那群已经彻底陷入逻辑混乱的地痞流氓。
“走啊,带路啊!”林默的语气里充满了不耐烦,活脱脱一个被宠坏的女伴催促得心烦意乱的暴发户,“磨磨蹭蹭的,我跟你们说,时机!懂吗?发财就看时机!”
为首的篮球背心壮汉,被林默这突如其来的呵斥吼得一哆嗦。他看了一眼林默,又看了一眼被他搂在怀里,虽然一言不发,但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气息的夏清月,脑子里那个“有钱的神经病”的形象愈发根深蒂固。
他不敢再迟疑,连忙点头哈腰:“是是是,老板,这边请,这边请。”
他招呼着另外三个小弟,架起还在地上哼哼的黄毛,转身在前面引路。一场足以引发政治地震的暴力冲突,就这样以一种极其荒诞的方式,消弭于无形。
巷子更深,更黑了。
脚下的路也愈发难走,碎砖和玻璃碴子混在泥地里,一不小心就会崴到脚。
林默搂着夏清月,刻意放慢了脚步,名义上是为了让她走得稳一些,实际上是为自己的“表演”留出足够的舞台。
“哎,大哥,”他冲着前面篮球背心的背影喊道,“你们这拆迁,给的价钱怎么样啊?”
篮球背心壮汉回过头,脸上带着一种混合了同情和幸灾乐祸的复杂表情:“老板,这得看人了。像我们这种……咳,比较好说话的,开发商给的就爽快。有些钉子户,那就不好说了。”
“钉子户?”林默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词,他低下头,凑到夏清月耳边,用一种自以为很小声,但足以让周围人都听清的音量说,“亲爱的你听见没?钉子户!我跟你说,这种人最傻了,为了眼前那点小钱,错过了发家致富的大好机会。咱们可不能学他们!”
夏清月没有说话。
她只是微微偏过头,避开了林默呼出的热气。黑暗中,林默看不清她的表情,却能感觉到她投向自己的目光,像手术刀一样,锋利而冷静。
就在这时,夏清月有了动作。
她忽然停下脚步,发出了一声极轻、却充满了厌恶的“啧”。
所有人都停了下来,看向她。
只见她微微蹙着眉,伸出手指,指了指脚边一滩散发着恶臭的污水,污水上还漂浮着几片烂菜叶。
然后,她抬起头,那张冰山般的脸上,第一次显露出一种清晰可辨的情绪——嫌弃。
那是一种毫不掩饰的、属于上层阶级对底层环境的生理性厌恶。她的眼神扫过周围斑驳的墙壁、堆积的垃圾,就像在看一堆令人作呕的秽物。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林默身上,眼神里带着一丝埋怨和催促,仿佛在说:“你就带我来这种鬼地方?”
这一连串的微表情和肢体语言,流畅、自然,浑然天成。
一个娇生惯养、眼高于顶、被男朋友连哄带骗拉到贫民窟寻宝的富家女形象,瞬间跃然纸上。
林默看得目瞪口呆。
他知道夏清月聪明,却没想到她的演技……竟然如此精湛!这已经不是配合了,这是在给他这个蹩脚的导演,亲自示范什么叫“影后级别的表演”。
那几个地痞更是看得深信不疑。
篮球背心壮汉脸上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看向林默的眼神愈发同情了。摊上这么个主儿,兄弟你辛苦了。
林默强忍住笑意,连忙陪着笑脸安抚:“哎哟我的姑奶奶,你忍忍,忍忍!我跟你说,这风水上叫‘浊水聚财’!水越脏,说明财气越沉得住!马上就到了,到了风水最好的地方,你就知道我的厉害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半拖半抱着夏清…月,绕开了那滩污水。
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一瞬间,他们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了。
只有一秒钟。
在这一秒钟里,林默从夏清月那双冰冷嫌弃的眼眸深处,看到了一丝截然不同的东西。
那不是愤怒,不是无奈,而是一种冷静的、带着审视意味的默许,甚至……还有一丝极难察觉的、隐藏在冰山之下的戏谑。
仿佛在说:演得不错,继续。
林默的心,像是被一根羽毛轻轻搔了一下。他忽然觉得,眼前这位高高在上的女市长,似乎也并非总是那么不近人情。在她那层层叠叠的威严和理智之下,或许也藏着一颗,懂得欣赏荒诞与幽默的心。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他立刻将全部心神投入到自己的角色中。
“大哥!快到了没?”
“快了快了,老板,就在前面那个拐角!”
一行人以一种诡异的和谐,继续向巷子深处进发。
林默的嘴就没停过。
“你看那根晾衣杆,上面挂着条红裤衩,这叫‘当头鸿运’,大吉大利!”
“还有那只猫,黑的,蹲在墙头上一动不动,这叫‘玄猫镇宅’,能辟邪!”
“哇!这家的窗户破了个洞,形状还挺圆,这叫‘金钱眼’,漏财的口子,也是进财的门路啊!”
他信口胡诌,把周易八卦和地摊文学揉捏在一起,说得自己都快信了。
夏清月则将她的“嫌弃”表演得淋漓尽致。她全程蹙着眉,时不时地用手在鼻子前扇一扇,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仿佛脚下的不是土地,而是烧红的烙铁。
这两人一唱一和,一个浮夸,一个高冷,配合得天衣无缝。
前面的四个地痞,已经从最初的戒备,变成了彻底的麻木。他们现在只想赶紧把这两尊瘟神送到地方,然后抬着老大去看医生。
终于,篮球背心壮汉在一个更加破败的院门前停下了脚步。
这是一个用几块破木板和铁丝胡乱拼凑起来的门,门上挂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锁。院墙已经塌了半边,露出里面杂草丛生的景象。院子正中,是一栋摇摇欲坠的二层小楼,墙皮大块大块地脱落,黑洞洞的窗户像死人睁着的眼睛,没有一丝光亮,也没有一点声音。
整个地方,都弥漫着一股被时间遗忘的腐朽和死寂。
“老板,到了。”篮球背-心壮汉指着那栋小楼,语气里带着一种古怪的调侃,“这就是我们这巷子里,最深、最破、最倒霉的人家。姓常,一个孤老头住着,倔得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绝对符合你说的那个‘否极泰来’的风水宝地。”
他说完,和身边的小弟交换了一个眼神,那眼神里满是看好戏的促狭。
林默没有理会他的调侃。
他松开了搂着夏清月的手,上前一步,站定在院门前。
那股属于“暴发户”的浮夸和喧嚣,从他身上悄然褪去。他又变回了那个冷静、敏锐的林默。
他的目光扫过那把大锁,锁身上没有太多灰尘,说明经常开合。他又看向院子里的杂草,草虽然乱,但中间隐约有一条被人踩出来的小径。
屋里很黑,但二楼的窗户边上,似乎挂着什么东西,在微弱的星光下,隐约能看到一个轮廓。
一切都显得很正常,却又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
夏清月也走上前来,与他并肩而立。她脸上的“嫌弃”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凝重的、山雨欲来的平静。
她看着那栋漆黑的小楼,就像一个即将踏上战场的将军,审视着自己的阵地。
巷子里的风,似乎在这一刻停了。
就在这片死寂之中,一个细微的、几乎要被忽略的声音,从那栋漆黑的小楼里,轻轻地传了出来。
“咔哒。”
是门栓从内部被拉开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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